警示 公告日期:2021-12-09 |
标题 | 恒久科技:关于股东林章威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1]154号 |
批复原因 | 林章威:经查,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日期间,你多次减持恒久科技股份,累计减持数额达到你承诺的24个月内可减持数量。之后,你仍多日、多次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截止2021年10月29日,你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超出前述承诺可卖出股份56,136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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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1-29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陈韶隽、黄智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1]26号 |
批复原因 | 陈韶隽、黄智俊操纵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 |
批复内容 | 对陈韶隽和黄智俊共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没收陈韶隽违法所得13,185,182元,并处以26,370,364元罚款;没收黄智俊违法所得18,269,151元,并处以36,538,302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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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0 |
标题 | 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林章威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7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合法合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严格履行承诺,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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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26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陈韶隽、黄智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1]10号 |
批复原因 | 一、陈韶隽、黄智俊控制使用证券账户情况;
二、陈韶隽、黄智俊共同操纵“恒久科技”价格的情况;
三、陈韶隽、黄智俊共同操纵“恒久科技”价格的结果。 |
批复内容 | 对陈韶隽和黄智俊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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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1 |
标题 | 苏州恒久: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17号 |
批复原因 |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1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现将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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