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12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方天亮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4号 |
批复原因 | 方天亮:
作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董事兼财务总监,你于2月4日至2月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英维克股票16.70万股,成交金额458.74万元,并于2月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1.99万股,成交金额55.01万元。你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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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2-12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冯德树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5号 |
批复原因 | 冯德树:
作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监事,你于2020年2月4日至2月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英维克股票79.28万股,成交金额2205.43万元,并于2月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0.38万股,成交金额10.84万元。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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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2-08 |
标题 | 英维克: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监事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0年2月6日,方天亮先生在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9,900股。2020年2月6日,冯德树先生在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共计3,800股。 |
批复内容 | 公司向方天亮先生、冯德树先生详细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现本次误操作后,方天亮先生、冯德树先生及时通知了公司证券办,同时其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误操作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而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将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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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02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62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10月25日,你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有关方面予以完善。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11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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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3 |
标题 | 英维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06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7年4月25日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2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相关问询事项的回复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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