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11-07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批复内容 | 罚款30,692元 |
处理人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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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9-17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废水超标排放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并罚款125,000元 |
处理人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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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8-30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湖州华统宿舍楼四楼应急照明灯未能保持完好有效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浔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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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6-19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2019年2月1日,天台华统通过经销商销售1片发臭变质猪肉被举报,该猪肉被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2019年3月10日,天台华统通过经销商销售了5片发臭变质猪肉并于当日收回,后作无害化处理。天台华统的前述6片猪肉发臭变质主要系运输途中堆货不合理、散热不易所致,其合计货值0.54万元,获利0.06万元。天台华统该销售发臭变质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50,607.22元 |
处理人 |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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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11-27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丢失发票 |
批复内容 | 责令改正,并罚款14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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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11-07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
违规行为 | 2018年10月3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甲统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25万股公司股份,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减持价12.65元/股,减持总金额316.25万元人民币;减持前甲统股份持有公司股份33,837,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减持后甲统股份持有公司股份33,587,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甲统股份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甲统股份在上述股份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2016年12月26日及2017年1月9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知华统股份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1、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发现甲统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后,立即向甲统股份进行了核实,并要求其停止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
2、甲统股份本次违反承诺减持,是由于其对减持新规、减持承诺的程序性要求认识不足,对规则和承诺理解出现偏差,误以为按减持新规直接大宗交易即可减持操作。甲统股份认识到本次减持属违反承诺行为后,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首发上市前承诺等学习,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经公司核查,甲统股份上述减持股份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除上述甲统股份违反减持承诺外,截止目前其不存在其他违反承诺情形。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将再次提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有关承诺人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并严格遵守其在有效期内的相关承诺内容,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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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5-01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湖州华统与2名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将劳动者信息及时报送公安机关,且未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元 |
处理人 |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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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5-01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湖州华统与2名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将劳动者信息及时报送公安机关,且未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元 |
处理人 |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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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2-14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江苏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办公楼改变为员工宿舍,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责令整改期满后复查不合格,并仍未备案且未停止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责令停止使用2-8层员工宿舍,并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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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11-13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你公司向义乌新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越控股”)35%股权,其中富越控股持有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票3,203,883股,占比1.79%。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你公司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的承诺。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第 2.3 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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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11-08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江苏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2017年10月17日,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华统存在如下情形:①消控中心无人值班;②办公楼改为员工宿舍并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③消控中心主机被关闭;④办公区疏散出口被关闭,分别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苏吴公(消)刑罚决字[2017]0801号:责令改正,并罚款2,000元;
苏吴公(消)刑罚决字[2017]0802号:责令改正,并罚款2,000元;
苏吴公(消)刑罚决字[2017]0803号: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
苏吴公(消)刑罚决字[2017]0803号: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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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10-27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463号)。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经公司自查后,逐一进行如下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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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7-04-17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处分类型 | 处罚决定 |
违规行为 | 2015年5月29日,绿发饲料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员工袁某死亡。经查,绿发饲料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存在疏漏,未对存在漏电安全隐患的机器设备开展定期维保,提供给员工使用的封包机存在漏电安全隐患,且膨化车间电气线路不符合国家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罚款20万元 |
处理人 | 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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