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4-05-28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30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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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08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9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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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8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4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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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8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1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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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11-17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20]第1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1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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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05 |
标题 | 重庆兴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09]渡法民执字第0028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09]渡法民执字第00280号 |
批复原因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批复内容 | 重庆兴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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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1-05 |
标题 | 重庆兴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11]南法民执字第0106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1]南法民执字第01064号 |
批复原因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批复内容 | 重庆兴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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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9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5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7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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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4-22 |
标题 | *ST天圣: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重庆证监局[2020]4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你公司2020年3月20日公告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刘群利用担任你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在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以虚增款项及费用等方式将你公司资金9,182.4926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在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以缴纳保证金、虚增款项等方式挪用你公司资金3,325万元借贷给他人。以上金额合计12,507.4926万元(其中360万元已归还)。上述职务侵占和挪用行为已构成关联交易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未就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重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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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3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9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9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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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23 |
标题 | *ST天圣: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渝01刑初68号 |
批复原因 | 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 |
批复内容 | 1、被告单位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2、被告人刘群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百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八百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24日起至2037年3月23日止。)3、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侵占的人民币9,182.4926万元;被告人李洪对其中人民币435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被告人王海燕对其中人民币6,145.3976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4、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挪用的人民币3,325万元(其中360万元已归还);被告人李洪对其中人民币260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其中160万元已归还)。 |
处理人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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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10 |
标题 | 关于对刘群、李洪、李忠、孙进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95号 |
批复原因 | 刘群、李洪、李忠、孙进未遵守承诺,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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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29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79号 |
批复原因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刘爽、刘群、李洪、王开胜:
2018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6,082.29万元至22,267.79万元。2019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14,811.14万元。2019年4月26日,你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074.62万元。你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刘爽、时任董事长刘群、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李洪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财务总监王开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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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5-29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58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5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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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05-22 |
标题 | *ST天圣:关于控股股东、原董事、原高级管理人员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文件批号 | 重庆证监局[2019]7号 |
批复原因 | 刘群、李洪、李忠、孙进:
2017年5月,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稳定股价的预案”中承诺,天圣制药股票出现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预案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启动股份增持程序,在公告增持意向后的六个月内,运用自有资金增持股份不少于当期公司股份总额的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同控股股东一起进行股份增持,各自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20%的自有资金进行增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又是控股股东的,若按照其所持股权对应的增持金额高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20%的,则不再单独履行增持义务。
2018年10月11日至11月7日,天圣制药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前述稳定股价预案。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暨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原董事长、控股股东刘群应在公告增持意向后的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318万股。公司原总经理、董事李洪应在公告增持意向后的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少于189,783.95元。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忠应在公告增持意向后的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少于37,019.65元。公司原副总经理孙进应在公告增持意向后的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少于23,708.78元。
根据天圣制药2019年5月8日披露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暨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截至2019年5月7日,因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刘群涉嫌职务侵占罪,原董事、总经理李洪,原副总经理李忠及原副总经理孙进涉嫌犯罪尚处于司法调查阶段,上述人员资金筹措存在困难,暂未全部完成增持计划。刘群作为天圣制药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洪、李忠、孙进作为天圣制药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现责令你四人限期改正,你四人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80日内履行增持义务。上述违反公开承诺的行为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处理人 | 重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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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07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0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0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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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20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54号》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54号 |
批复原因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天圣制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本公司及相关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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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9-26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公司董事长事项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董事长刘群先生涉嫌职务侵占罪。 |
批复内容 | 董事长刘群先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处理人 | 重庆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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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8-17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子公司重庆国中医药有限公司召回中药饮片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渝)药责召通[2018]1号 |
批复原因 | 国中医药在2017年1月—2017年3月生产的中药饮片产品部分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国中医药立即召回相关产品。 |
批复内容 | 责令国中医药立即召回相关产品。 |
处理人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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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11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38号》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38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7月4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天圣制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38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及相关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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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6-21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控股子公司飞行检查有关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湖北仙明在厂房与设施、设备、采购、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
批复内容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整改,并责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湖北仙明进行评估产品安全风险以确定是否召回相关产品。 |
处理人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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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4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深交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61号》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61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5月22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天圣制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6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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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8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9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9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6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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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6-06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被拘留暨辞职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王永红女士涉嫌犯罪。 |
批复内容 | 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处理人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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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5-15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被拘留暨辞职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涉嫌犯罪。 |
批复内容 | 李忠先生于2018年5月10日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能履行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处理人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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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14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洪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69号 |
批复原因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洪:
你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于2018年3月24日即知晓公司董事长刘群被留置,并在相关机关有“留置”字样的资料上签字,但直到4月1日才通知董事长亲属,且未告知董事长被留置事项,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10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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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8-05-11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洪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洪:
经查,你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8年3月24日即知晓公司董事长刘群被留置,并在相关机关有“留置”字样的资料上签字,且于3月25日取得公司董事长刘群的授权委托书。但你迟至4月1日才通知公司董事长亲属董事长被相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且未告知董事长被留置事项,导致天圣制药有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
批复内容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三十八条以及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措施,请你于2018年5月15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谈话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6楼1610会议室。 |
处理人 | 重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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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9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50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5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总经理不能正常履职的公告》,称你公司被告知总经理李洪被有关部门留置,总经理暂时无法履行相关职责。前期你公司董事长刘群亦被有关部门留置,李洪被推举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18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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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7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64号 |
批复原因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董事长授权董事、总经理代行其职责的公告》,称公司于4月1日知悉董事长因个人原因被相关机构要求协助调查。4月1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深交所<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94号>的回复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及董事长亲属未知悉董事长被要求协助调查的具体开始时间、具体原因及具体事项。4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事项的公告》,称公司总经理李洪已于3月24日知悉董事长被相关机构要求协助调查。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2.7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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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09 |
标题 | 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9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9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4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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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04-03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董事长授权董事、总经理代行其职责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董事长因个人原因被相关机构要求协助调查。 |
批复内容 | 其暂时无法完全履行董事长相关职责,公司于当日从其亲属处取得董事长委托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洪代表其履行职责的授权委托书。 |
处理人 | 相关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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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2-27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05号》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05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2月22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天圣制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2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本公司及相关方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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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04 |
标题 | 天圣制药:关于对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48号》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48号 |
批复原因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天圣制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7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根据问询函要求,本公司及相关方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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