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4-25 |
标题 | 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黄石和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黄)质监罚字〔2018〕1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文件批号 | (黄)质监罚字[2018]1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无充装资质非法充装液氧气瓶。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黄石和远处以2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总计28,000元。 |
处理人 | 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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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18 |
标题 | 黄石市西塞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黄石和远作出《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西)安监管罚当〔2016〕0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西)安监管罚当[2016]01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18日上午十时许,西塞山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黄石和远进行现场复查时,发现仍然存在外销单位司乘人员和押运员私自上车没有穿防护鞋的情况并没有整改。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黄石和远处以500元罚款 |
处理人 | 黄石市西塞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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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1-11 |
标题 | 浠水蓝天收到浠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浠)安监管罚[2016]1号、(浠)安监管罚[2016]2号、(浠)安监管罚[2016]3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10月13日,公司聘请外部人员在非生产区进行维修施工,相关外部人员未按照公司的指示要求进行操作,缺乏安全防护意识,最终导致2人窒息死亡的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同日,公司员工在寻找和实施救援的过程中,1人意外溺亡。 |
批复内容 | 2016年1月11日,浠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浠水蓝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浠)安监管罚(2016)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对浠水蓝天处以49万元罚款。
对焦文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浠)安监管罚(2016)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焦文艺处以5万元罚款,
对浠水蓝天总经理杨涛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浠)安监管罚(2016)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杨涛处以7.5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浠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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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9-30 |
标题 | 宜昌市公安局猇亭分局对猇亭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宜猇公(消)行罚决字[2015]第004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宜猇公(消)行罚决字[2015]第0045号 |
批复原因 | 宜昌市公安局猇亭区分局消防大队在猇亭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猇亭分公司综合楼内疏散通道未设置疏散照明,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10.3.1条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对猇亭分公司处以5,100元罚款 |
处理人 | 宜昌市公安局猇亭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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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6-15 |
标题 | 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猇亭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宜猇)安监管罚〔2015〕2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宜猇)安监管罚[2015]2号 |
批复原因 | 猇亭分公司位于猇亭区南玻路的氩气压缩充装车间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被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业停产整顿后,未按要求停产停业整顿。 |
批复内容 | 对猇亭分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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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5-25 |
标题 | 武汉市蔡甸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武汉天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武蔡)质监罚字〔2015〕190115016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文件批号 | (武蔡)质监罚字[2015]190115016号 |
批复原因 | 武汉天赐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武汉天赐处以责令改正及5.6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武汉市蔡甸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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