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6-06 |
标题 | 长安汽车:关于下属合营企业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反垄断法》 |
文件批号 | 国市监处[2019]18字 |
批复原因 | 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 |
批复内容 | 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 |
处理人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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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6-21 |
标题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审计署延伸审计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审计署2014年第14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6月20日,审计署在其官方网站公告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2014年第14号),其中涉及公司的主要问题有“重庆长安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不规范,多计收入3.88亿元,多计成本3.88亿元,其所属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多计资产1.89亿元,多计负债1.89亿元”。 |
批复内容 | 审计署审计报告涉及重庆长安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问题,属于公司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上报的财务报表的口径,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的收入、成本、利润造成影响。报告涉及公司的其他方面问题,公司已按照审计署意见,做出了改进和优化,亦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的收入、成本、利润造成影响。 |
处理人 | 国家审计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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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2-31 |
标题 | 长安汽车: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113号 |
批复原因 | 2013年12月31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113号)。2013年12月31日,在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前,新华网等网络媒体刊登了题为《长安汽车:自主轿车销售同比增71%》的报道,报道称公司总裁介绍了有关公司2013业绩及2014年规划的情况,公司于2014年1月3日披露了《澄清公告》。以上情况,违反了《上市规则》第2.1条、2.14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加强学习《证券法》、《公司法》、《上市规则》,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2.1条、2.14条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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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12-11 |
标题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提示性公告 |
相关法规 |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关联交易》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325号 |
批复原因 | 对公司拟收购公司大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 50%股权事
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要求进行补充披露。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就交易所关注事项在本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购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 50%股权的专项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2-74)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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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6-21 |
标题 | 长安汽车: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19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6月21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19号)。公司2011年核销了应收账款2,217万元,上述核销应收款项未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
批复内容 | 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负责信息披露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自查,并学习《证券法》、《公司法》、《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定。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加强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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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1-12-27 |
标题 | 长安汽车: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1]第87号 |
批复原因 | 2011年12月27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1】第87号)。公司分别于2011年10月和2011年12月收到时任董事王晓翔先生和副总裁应展望先生的辞职报告,对上述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公司组织全体董事及负责信息披露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自查,并学习了《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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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4-16 |
标题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审计署延伸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05年-2010年,公司6个建设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而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涉及合同金额2.59亿元 |
批复内容 |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今后将引以为戒,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
处理人 | 国家审计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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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
标题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尚不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2、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尚未采用累积投票制;
3、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部分管理制度需修改完善;
4、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长安汽车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检查的监管意见函》(以下简称《意见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重庆市监管局的具体部署下,我公司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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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09-20 |
标题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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