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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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19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8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02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9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01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在2021年9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2
标题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杭税一稽罚[2021]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杭税一稽罚[202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并入账由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被税务部门确认为虚开
批复内容被处以罚款50,0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5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36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09
标题华星创业:关于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
批复原因朱定楷先生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他人泄露内幕信息
批复内容对朱定楷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 对虞松贤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对虞伟雄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对虞伟雄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66,036.97元,并处以932,073.94元罚款; 对王进文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40,975.75元,并处以340,975.75元罚款。
处理人青海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30
标题华星创业:关于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青海证监局[2021]1号
批复原因朱定楷先生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他人泄露内幕信息
批复内容青海监管局拟决定:对朱定楷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
处理人青海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22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9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9-15
标题华星创业:关于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证调查字2020035001号
批复原因朱定楷: 因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你实施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1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8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09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0]4号
批复原因李嫚短线交易“华星创业”股票情况 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6月20日,李嫚通过吴某证券账户实际持有并短线交易“华星创业”股票。 (一)吴某证券账户开户情况 吴某证券账户于2018年12月6日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科技馆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资金账号181XXXX3,下挂一个深圳股东账户0257XXXX83。吴某证券账户三方存管银行账号为中国工商银行621226120204XXXX665,该银行账户于2018年12月5日开立。 (二)李嫚通过吴某证券账户持有“华星创业”股票情况 1.吴某证券账户的资金来自李嫚 2018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期间,李嫚通过浦发银行622518020XXXX229账户和622521020XXXX881账户转给吴某中国建设银行621488154XXXX292账户合计912万元,吴某将上述912万元转账至吴某中国工商银行621226120204XXXX665账户并转入吴某国泰君安证券账户。 2.吴某证券账户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6月20日期间的“华星创业”股票为李嫚实际持有 吴某与李嫚为同事关系,与李嫚配偶李某为朋友关系。李某希望以吴某名义开设证券账户及银行账户进行股票操作,吴某同意并以自己名义申请开立国泰君安证券账户。账户开立后,李某通过手机(号码为15968XXXX15)操作、买卖“华星创业”股票。 上述李某借用吴某账户用以买卖“华星创业”股票的情况李嫚知悉并提供与转移资金。2019年4月,华星创业披露一季报,吴某成为华星创业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一,李嫚为避免引发关注决定出售一部分,并提醒李某不要在敏感期操作,该账户在2019年6月份卖出了一部分“华星创业”股票。 (三)吴某证券账户短线交易“华星创业”股票情况 吴某证券账户于2018年12月10日买入600,000股“华星创业”股票,12月12日买入1,080,000股“华星创业”股票,12月27日买入100,000股“华星创业”股票,2019年1月11日卖出100,000股“华星创业”股票,6月5日卖出180,000股“华星创业”股票,6月6日买入180,000股“华星创业”股票,6月20日卖出380,000股“华星创业”股票,存在将持有的“华星创业”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 上述事实,有公司提供的董事会决议等任职资料、当事人声明与承诺、当事人询问笔录、银行资金流水、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 李嫚作为华星创业副总经理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华星创业”股票,并存在多组间隔期小于6个月的买卖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李嫚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26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5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5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4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3-13
标题华星创业:关于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证调查字2020036号
批复原因因你涉嫌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你公司李嫚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11-09
标题华星创业:关于相关人员短线交易及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李嫚女士通过股份代持的方式,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存在多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短线交易涉及股份数量660,000股,涉及相关交易金额4,318,802元,买入平均价5.24元,卖出平均价6.54元,交易收益858,000元。
批复内容本次违规事项系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而造成,李嫚女士已经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2019年8月26日,李嫚女士相关方主动上缴本次收益858,000元,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经自查,本次违规证券账户交易不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9-19
标题华星创业: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9]90号
批复原因李嫚: 你作为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的副总经理,通过股份代持的方式,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存在多次买入、卖出华星创业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16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6]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8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8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25
标题华星创业:关于回复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8]214号
批复原因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18】214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公司收到监管问询函后,与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银科技”)及其股东进行沟通后,对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如下。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08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16号
批复原因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及《关于转让互联港湾部分股权暨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等文件,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并于10月11日前将书面说明材料提交我部,涉及须披露的事项请先对外披露。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8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8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8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9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08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08号 。
批复内容请你就公司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将书面说明材料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5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44号
批复原因2018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000万元-7,500万元。2018年2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84.15万元。4月24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44.88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中净利润区间下限、业绩快报中预计的净利润与2017年实际数据差异绝对值分别为5,844.88万元、5,860.72万元,差异率分别为43.80%、43.92%,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和第11.3.8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8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74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7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3-29
标题华星创业: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季晓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18]14号
批复原因2017年6月13日,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或“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你拟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017年12月29日,华星创业发布取消增持计划的公告,披露你决定取消增持计划。 你作为华星创业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上述行为构成了超期未履行承诺。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改正,履行承诺完成增持计划,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有关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3-13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季晓蓉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季晓蓉,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 经查明,季晓蓉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6月13日,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披露,季晓蓉拟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017年12月29日,华星创业披露,季晓蓉取消了上述增持计划。 季晓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0条、第11.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4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长季晓蓉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季晓蓉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5
标题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24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2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2
标题华星创业:关于《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2号
批复原因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创业”或“公司”、“上市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2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组织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4-28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陆沈良、金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4]39号
批复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陆沈良、金刚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存在内幕交易违法事实。
批复内容基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陆沈良处以3万元罚款; 二、没收金刚违法所得56,214.46元,并处以56,214.46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23
标题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证监上市字[2010]125号
批复原因对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及保荐机构的整改建议进行了整改。
批复内容1、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2、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4、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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