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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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15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45号
批复原因1.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调整影响,导致2022年度部分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2.个别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抵减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前年度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及时进行减值测试,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时点不恰当。4.个别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在以前年度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及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其他应收款减值时点不恰当。5.部分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未将或有对价计入合并成本
批复内容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9-25
标题关于对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于勤勤、商玉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23]196号
批复原因1.数字广告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测算仅使用一种方法,仅测算了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未测算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移动传媒、亿动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中,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考虑不当,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 3.未明确相关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9-18
标题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周百鸣、李大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23]194号
批复原因一、业务承接和风险评估方面一是审计业务约定书未签署签约日期,未见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二是重要性水平确定依据不足,你们以营业收入为基准确定蓝色光标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底稿中未见不使用其他基准(如税前利润)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分析论证记录。三是未充分记录IT审计测试发现问题,未评估整体审计策略和审计方法是否需要根据IT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调整。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第三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二、实质性程序方面一是审计抽样情况记录不完整,未见对样本总体、抽样单元、统计抽样方法等主要参数的分析记录,未见抽样测试及其结果对样本总体覆盖程度的相关评价。二是应收款项减值测试程序不到位,未见对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设计及参数设置合理性、账龄划分、管理层预估回款比例的复核评估记录;未充分关注公司与债务人之间的纠纷情况,未对相关款项出现减值时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三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对个别应收账款,未充分记录不予发函的理由,或未充分关注未回函的原因。四是分析性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充分关注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中单独估值的资产情况,未识别出个别无形资产减值处理不当;未充分关注业绩补偿款涉及的交易性质、合同条款内容,未识别出相关会计处理不当;未充分关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迹象,未对减值计提合理性、充分性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五是利用管理层的专家工作不当,利用管理层聘请的评估专家工作援引审计准则不当且复核专家工作不到位。六是会计分录测试执行不到位,未见测试分录选取标准的具体记录,且被测试样本的支持性信息和分析性记录不足。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10
标题蓝色光标: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23]123号
批复原因经查, 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调整影响,导致 2022 年度部分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 二是个别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抵减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低于 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第二 十二条的规定。 三是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前年度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及时进行减值测 试,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时点不恰当。 四是个别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在以前年度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及 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其他应收款减值时点不恰当。 五是部分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未将或有对价计入合并成本,不符 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07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文权、潘安民、陈剑虹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23]123号
批复原因一是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调整影响,导致2022年度部分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二是个别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抵减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是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前年度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及时进行减值测试,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时点不恰当。四是个别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在以前年度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及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其他应收款减值时点不恰当。五是部分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未将或有对价计入合并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26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0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7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4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4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7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7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4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22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2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16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109号
批复原因近期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称,你公司参股的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璧合科技”)涉嫌通过探针盒子获取用户信息。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13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26号
批复原因蓝色光标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2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3月15日前将书面答复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1-26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3年8月8日,蓝色光标披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显示,蓝色光标拟收购李芃、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萌投资)、西藏山南博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杰投资)及刘彩玲4名交易对手方持有的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广告)89%股权;4名交易对手方对博杰广告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如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其中李芃、博萌投资为第一顺序补偿义务人;如博杰广告2013年、2014年、2015年任何一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利润均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利润,各方将调增交易资产价格。《重组报告书》中特别提示,李芃全面主管博杰广告的业务经营,对博杰广告未来发展状况、经营管理、危机事件处理等均起重要作用。2013年9月16日,蓝色光标实施完成上述交易事项,博杰广告成为蓝色光标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0月底,蓝色光标作出《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股东决议》,决定免除李芃担任博杰广告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2014年11月16日,蓝色光标董事长、总经理赵文权向李芃、博萌投资、博杰投资、刘彩铃出具《承诺函》,如博杰广告实际经营业绩未能完成约定的业绩承诺,赵文权向李芃等人支付因博杰广告业绩不达标需履行业绩补偿的损失以及4亿元奖励款。2014年11月20日,蓝色光标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称根据李芃等人要求,为激励博杰广告股东及管理层积极性,蓝色光标决定提前向其支付部分调增价款1.15亿元。2014年12月,李芃离职并交出博杰广告的经营管理权。蓝色光标2015年度、2016年度的相关审计报告显示,博杰广告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480.03万元、9,728.48万元,均未实现业绩承诺。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李芃、博萌投资应当合计补偿蓝色光标3.92亿元。但李芃、博萌投资认为李芃在2014年交出博杰广告的经营管理权时已无法继续承担业绩承诺,拒绝履行补偿义务,导致蓝色光标无法取得相关业绩补偿。蓝色光标已于2014年10月底决定免除李芃担任博杰广告的法定代表人、经理职务,仍在11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李芃等人支付部分调增价款1.15亿元,用于激励李芃等股东的积极性,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且蓝色光标明知李芃的任职对博杰广告的经营业绩以及业绩承诺补偿具有重大影响,但李芃离职后未能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就业绩承诺可实现性及承诺补偿不确定性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李芃、博萌投资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承诺人,未及时完整披露李芃离职后将不再承担业绩补偿承诺。
批复内容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文权,时任副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许志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承诺人李芃、西藏山南博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2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65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6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5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40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4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6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编)》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79号
批复原因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7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29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09号
批复原因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晚间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你公司自2018年3月20日至22日举行路演活动,并在活动中向投资者介绍关于你公司转型、增资深圳众赢维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赢”)、将与第一大股东在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等信息。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补充披露,并在4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10-17
标题蓝色光标:关于北京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7]119号
批复原因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文号[2017]11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并进行了全文公告。 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公开发行了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涉及的“蓝色天幕全球机场联播媒体网络模块”项目及“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公司未解释具体原因并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第二条。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并向全体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织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传达,组织相关人员对《警示函》列示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总结,并成立整改小组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基于《警示函》列示问题,指定了整改责任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北京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9-2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蓝色光标)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9号
批复原因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公开发行了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查,该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中涉及的“蓝色天幕全球机场联播媒体网络模块”项目及“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已超过1年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你公司未解释具体原因并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及时解释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后续应采取的措施。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9-05
标题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57号
批复原因根据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内容,公司2015年不再委派人员担任HuntsworthPLC的董事,2016年不再委派人员担任壁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壁合科技”)的董事,2017年不再委派人员担任北京掌慧纵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盈科技”)的董事,你公司不能再对上述实体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将对上述公司的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由此,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上半年公司分别确认投资收益1.23亿元、1.94亿元、7154万元,分别占各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2%、30%、24%。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说明: 1、请说明截至目前,HuntsworthPLC、壁合科技、纵盈科技的股本结构及历次变动情况,以及公司向上述公司的人员委派情况。 2、请说明你公司对HuntsworthPLC、壁合科技、纵盈科技的未来人员委派计划,以及公司是否保留对上述公司人员委派的权利并说明具体情况。 3、请说明你公司确定是否对HuntsworthPLC、壁合科技、纵盈科技产生重大影响的判断依据,以及在报告期末不再认定可以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原因;说明确认上述投资收益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请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的按权益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包括相关投资在2017年上半年底的期末金额、公司向被投资公司委派人员的情况等。 请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说明,并在9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1-2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赵文源内幕交易的事实如下: 一、内幕信息 (一)蓝色光标与HNT的情况。 (二)蓝色光标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亏损情况。 二、内幕信息形成过程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三、赵文源交易蓝色光标股票情况 综上,HNT大幅计提商誉减值,这一事项致使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在尚未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所述的“内幕信息”。赵文源在该信息公开前交易“蓝色光标”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没收赵文源违法所得391130.2元,并处以391130.2元罚款。
处理人天津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1-13
标题蓝色光标: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5]第252号
批复原因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披露了《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并于2015年11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5】第252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1-21
标题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外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日,获悉某海外媒体刊登《China's BlueFocus Is About to Acquire This North American Advertising Player Eyes Vision7 International, parent company of Cossette》,文中提到公司拟投资并购Vision7 International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需将有关事项进行提示。
批复内容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将有关事项提示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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