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9 |
标题 | 安利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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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3 |
标题 | 关于对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5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25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9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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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07 |
标题 | 安利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安徽证监局[2017]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敏丰贸易、周思敏、霍绍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1年5月18日,安利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份总数10560万股,敏丰贸易持有1900.8万股,占比18%,为安利股份第二大股东。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股票账户实际属敏丰贸易所有。2014年7月16日至2015年6月1日,敏丰贸易通过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1070万股,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005%。2015年6月5日至2016年11月22日,敏丰贸易继续减持安利股份400万股,占安利股份总股本的1.843%,减持金额为7625.5万元。
2016年11月23日,敏丰贸易通过安利股份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安利股份1470万股。
敏丰贸易曾于2014年7月11日、8月25日、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在安利股份限售期满即2014年5月18日起,以不低于10元/股的价格分别卖出安利股份股票100万股、400万股、150万股。后续其他减持行为均是由其董事长周思敏和总经理霍绍汾共同决定卖出安利股份的股数和价格。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反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决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对敏丰贸易减持达5%未披露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思敏、霍绍汾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万元罚款;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对敏丰贸易限制转让期继续减持股票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思敏、霍绍汾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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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3-31 |
标题 | 安利股份: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皖证调查通字1704号、皖证调查通字1705号 |
批复原因 |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公司股东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通知,公司副董事长周思敏、董事霍绍汾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皖证调查通字1704号和皖证调查通字1705号),因违反《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周思敏、霍绍汾进行立案调查。 |
批复内容 | 上述事项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在减持本公司股份时可能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周思敏、霍绍汾是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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