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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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1-0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大维格)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公司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我局认为,苏大维格以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
批复内容一、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03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陈林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84号
批复原因陈林森: 经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林森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6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苏大维格: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84号
批复原因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苏大维格: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公司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我局认为,苏大维格以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
批复内容一、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3-12-29
标题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3]1201号
批复原因苏大维格互动易回复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期间,苏大维格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情形,市场影响恶劣。
批复内容一、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蒋林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0-13
标题苏大维格: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文件批号苏证监罚字[2023]9号
批复原因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 公司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
批复内容一、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0-12
标题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00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提问的回复涉嫌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及误导性陈述。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10-08
标题苏大维格: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9-15
标题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8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21
标题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4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你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评估机构对第1问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3年6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3-16
标题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53号
批复原因2022年3月11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拟向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塔光电)分别提供财务资助10,000万元、6,000万元,两家子公司均持续亏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女、公司董监高人员等直接或间接持有两家子公司的股权;包含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68%。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3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0
标题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林森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7号
批复原因陈林森:你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董事长,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29.92万股,涉及交易金额914.36万元。苏大维格于10月28日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你的上述卖出行为处于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05
标题苏大维格: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1]69号
批复原因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你公司2021年2月26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称归母净利润)为4,297.51万元;2021年4月28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归母净利润为5,281.75万元。你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归母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5
标题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行政处罚(苏园环行罚字[2017]第06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园环行罚字[2017]第068号
批复原因私设暗管排污。
批复内容罚款5万元。
处理人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5
标题常州华路明标牌有限公司被常州市钟楼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常钟环行罚[2018]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常钟环行罚[2018]7号
批复原因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批复内容罚款3万元。
处理人常州市钟楼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5
标题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苏园安监违罚[2018]07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园安监违罚[2018]078号
批复原因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批复内容罚款合并7.8万元。
处理人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5
标题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苏园安监违罚[2020]260106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园安监违罚[2020]260106号
批复原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批复内容罚款6.5万元。
处理人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5
标题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苏园地税稽罚[2017]3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园地税稽罚[2017]30号
批复原因2014-2016年度期间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少缴印花税、少缴房产税。
批复内容罚款25.652351万元。
处理人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2-27
标题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6]第104号
批复原因深交所对公司股票股价异动表示关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对关注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回复深交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25
标题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6]第73号
批复原因深交所对公司披露AR产品进展及股价异动表示关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对关注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回复深交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31
标题苏大维格: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1号
批复原因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于2016年5月16日披露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于2016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5月27日出具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申请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调查、核查及讨论,现对有关情况回复,敬请审核。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7
标题苏大维格: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1号
批复原因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于2016年5月16日披露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于2016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前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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