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4-26 |
标题 | 天银机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截至2022年11月22日,你公司与天恒投资、赵云文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天银机电11.1523%股份。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2月3日,你公司与天恒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天银机电股票4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0%。其中,2023年2月3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53%,导致你公司、天恒投资、赵云文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超过部分数量为11.46万股,超过部分比例为0.0270%。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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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4-26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常熟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3]45号 |
批复原因 | 常熟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截至2022年11月22日,你公司与常熟市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投资)、赵云文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银机电)11.1523%股份。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2月3日,你公司与天恒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天银机电股票4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0%。其中,2023年2月3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53%,导致你公司、天恒投资、赵云文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超过部分数量为11.46万股,超过部分比例为0.0270%。 |
批复内容 | 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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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21 |
标题 | 关于对常熟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21号 |
批复原因 | 常熟市恒泰投资有限公司: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银机电”)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与常熟市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投资”)、赵云文互为一致行动人,你们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天银机电股份合计不超过850.07万股(占天银机电总股本的2%),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你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减持天银机电股份57.5万股,致使你们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天银机电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超出股份数量为11.46万股,占天银机电总股本的0.0270%,对应减持金额100.32万元。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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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2-06 |
标题 | 天银机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及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天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恒泰投资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0%。 |
批复内容 | 上述情况主要系恒泰投资对减持股份数量的计算有误,造成了违规减持,并非主观故意行为。天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恒泰投资已深刻认识其严重性,在意识到上述情况违反减持规定后,其主动向公司报告,并进行了深刻反省,其对本次操作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信守承诺,坚决杜绝此类件的再次发生。4、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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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0-26 |
标题 | 天银机电: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沈振山先生的配偶肖红女士近期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交易构成短线。 |
批复内容 | 沈振山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及对配偶肖红女士的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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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3-26 |
标题 | 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收到收到山东证监局文号“山东证监局[2018]68号”警示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山东证监局[2018]68号 |
批复原因 | 因新三板挂牌公司山东东方誉源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报审计 |
批复内容 | 对中兴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 |
处理人 | 山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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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0-03-26 |
标题 | 中兴华所收到宁波证监局文号“宁波监管局[2018]20号”的警示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宁波监管局[2018]20号 |
批复原因 | 因发行债券公司余姚市四明山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和2014年报表审计 |
批复内容 | 对中兴华所采取出具警示函。 |
处理人 | 宁波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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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4 |
标题 | 天银机电:关于对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69号 |
批复原因 |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银机电”、“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69号)。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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