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05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55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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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0 |
标题 | 花园生物: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5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监管关注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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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31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3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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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1-27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邵君芳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邵君芳于2018年7月23日和7月30日分别买入花园生物股票1,093,437股和2,000股,合计占花园生物总股本的0.23%,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20,036,411元。花园生物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邵君芳的上述买入行为发生在花园生物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属于在敏感期内买卖股票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对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邵君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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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7-24 |
标题 | 花园生物:关于有关人员敏感期违规增持及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邵君芳女士于2018年7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1,093,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成交均价为18.29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19,999,531元。上述交易发生后,邵君芳女士立即向公司董事会解释了该交易相关情况:本次增持前,资本市场非理性波动,公司股价大幅下跌,为维护股价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及董监高增持股份的号召,遂进行了增持操作,但由于疏忽大意,未考虑到处于定期报告前30日的敏感期,故导致本次违规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近期将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1、上述行为发生后,邵君芳女士已认识到该笔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当日就此次增持公司股票事宜报告公司董事会,其本人就本次敏感期增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2、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认真及时履行相关人员增减持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后期将逐步扩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文件的培训范围及培训力度,坚决杜绝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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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8-05-18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浙江证监局[2018]29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持股30%以上股东,于2015年9月15日买入花园生物股票39.79万股,占总股本的0.22%,并于2016年3月4日卖出花园生物股票51万股,占总股本的0.28%。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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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8-03-20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持股30%以上的股东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9月15日,祥云科技买入花园生物股票39.79万股,占总股本的0.22%。2016年3月4日,祥云科技卖出花园生物股票51万股,占总股本的0.28%,成交金额为1790.79万元。祥云科技未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履行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后的限售义务,并且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做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浙江祥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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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5-11 |
标题 | 花园生物: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16]第20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6】第20号),就公司发生超过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而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事项向公司下达了监管函。
2015年3月26日,花园生物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5年度关联方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建设”)为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及相关技改工程提供工程施工建设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2016年1月26日,花园生物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度公司与花园建设发生的工程施工建设实际交易金额为5,123.69万元,超出预计金额2,123.69万元。超过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花园生物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
批复内容 | 针对该监管函所关注的问题,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邵钦祥、邵君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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