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7-13 |
标题 | 立中集团:关于公司监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孙杰武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孙杰武先生的配偶谢艳女士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股东姓名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方向交易股数(股)交易均价(元/股)谢艳2023年5月17日非交易过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登记,视为买入10,36811.02谢艳2023年7月11日集中竞价卖出10,36824.27注:11.02元/股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127,931.94元,计算公式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相关的交易税费-个人所得税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截至2023年7月12日,上述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已全部上交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艳女士所持有公司股票为0股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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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06 |
标题 | 保定安保能受到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穗南-F)应急罚[2021]2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
文件批号 | (穗南-F)应急罚[2021]24号 |
批复原因 | 保定安保能存在施工现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按照规定进行按期复审的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2.1万元 |
处理人 |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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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06 |
标题 | 滨州华科受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滨北海)综执企罚字[2021]3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应急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文件批号 | (滨北海)综执企罚字[2021]3号 |
批复原因 | 滨州华科存在天然气管道旁配电箱外设插座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违法事项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1.5万元。 |
处理人 |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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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06 |
标题 | 滨州华科受到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滨北海)应急罚[2021]1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滨北海)应急罚[2021]19号 |
批复原因 | 滨州华科公司厨房内可燃气体报警器未开启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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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06 |
标题 | 山东轻合金受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滨北海)综执企罚字[2021]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滨北海)综执企罚字[2021]4号 |
批复原因 | 山东轻合金液氮储罐区压力表未定期进行检测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
处理人 |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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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06 |
标题 | 保定隆达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廊坊海关行政处罚(廊关简易违字[2021]00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廊关简易违字[2021]008号 |
批复原因 | 保定隆达因申报目的地地址与公司所在地地址不一致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廊坊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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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06 |
标题 | 顺平隆达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廊坊海关行政处罚(廊关简易违字[2021]00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廊关简易违字[2021]009号 |
批复原因 | 顺平隆达因申报目的地地址与公司所在地地址不一致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廊坊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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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3-06 |
标题 | 立中英德受到英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清英)应急罚[2022]4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清英)应急罚[2022]49号 |
批复原因 | 立中英德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安全设备的管理存在缺失;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从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投产前未制定试生产方案,试生产前未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报告。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合计29.30万元。 |
处理人 | 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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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07 |
标题 | 四通新材: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46号 |
批复原因 |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146号)《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5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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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22 |
标题 | 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4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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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2-23 |
标题 | 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6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21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3月,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重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为49,060.75万元。2020年1月,你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募投项目“年产400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和100万套汽车高强铝悬挂零部件项目”变更为“年产140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和100万套汽车高强铝悬挂零部件项目”和“年产260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项目”,其中“年产260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项目”由你公司子公司NewThaiWheelManufacturingCo.,Ltd.(以下简称“新泰车轮”)实施。新泰车轮于2020年7月14日以募集资金5,246.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超过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新泰车轮于2021年1月27日将相关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6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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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30 |
标题 | 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36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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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28 |
标题 | 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3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0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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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1 |
标题 | 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9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6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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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8 |
标题 | 四通新材: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5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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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7-19 |
标题 | 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9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及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律师就第1、2、11项问题,评估机构就第4、10(1)项问题,审计机构就第5、6、7项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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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16 |
标题 | 天津企管收到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津经国税三简罚【2017】2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津经国税三简罚[2017]25号 |
批复原因 | 因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给予200元罚款,限15日内缴纳。天津企管于收到上述处罚决定书当日向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足额缴纳了罚款。 |
处理人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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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16 |
标题 | 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津经国税三简罚【2017】2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津经国税三简罚[2017]27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月16日,天津东安收到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津经国税三简罚【2017】27号),因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给予200元罚款,限15日内缴纳。 |
处理人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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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16 |
标题 | 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津经国税三简罚【2017】2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津经国税三简罚[2017]28号 |
批复原因 | 天津东安收到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津经国税三简罚【2017】28号),因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给予200元罚款,限15日内缴纳。 |
处理人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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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04 |
标题 | 四通新材: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108号 |
批复原因 |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6】第1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对有关问询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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