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1-27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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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0 |
标题 | 河南万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宁陵县税务局城郊税务分局处罚(商宁税简罚[2022]74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商宁税简罚[2022]748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期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
批复内容 | 处于罚款45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宁陵县税务局城郊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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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30 |
标题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江口海关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东江口关简违字[2020]0007号 |
批复原因 | 申报进口货物贸易方式和装货港/经停港代码与申报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8,000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江口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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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30 |
标题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皇岗缉复(维)决字[2022]0002号 |
批复原因 | 出口货物申报不实 |
批复内容 | 罚款8,000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皇岗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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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1-21 |
标题 | 万孚生物: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偶短线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彭仲雄先生的配偶李满红女士于2021年11月1日、2022年1月14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彭仲雄先生及配偶李满红女士已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的问题,特委托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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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2 |
标题 | 北京万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经审查在天猫店铺发布医疗器械广告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万元 |
处理人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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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2 |
标题 | 广州万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取得的第三方开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涉嫌违法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
处理人 | 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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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2 |
标题 | 河南万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受到河南省食药监局下发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擅自变更库房地址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
处理人 | 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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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5-12 |
标题 | 贵州万孚先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 |
相关法规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0.02万元 |
处理人 | 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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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29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9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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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30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7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7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月11日前向我部书面回复上述问题。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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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2-23 |
标题 | 关于对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18]7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创新投资是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2016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期间,创新投资多次卖出万孚生物股份;9月21日,创新投资买入万孚生物股份38,900股,累计金额212.60万元,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2016年9月22日及9月26日,创新投资又卖出万孚生物股份294,100股、249,400股,金额分别达1,608.70万元及1,384.90万元,再次构成短线交易。
创新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12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6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以下处分决定:
对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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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12-20 |
标题 | 万孚生物: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证监局[2017]85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截止2016年8月23日,你公司持有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股票37,448,400股,占万孚生物总股本的21.28%。2016年9月19日至21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万孚生物股票1,175,671股,成交金额6448.79万元;2016年9月21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万孚生物股票38,900股,成交金额212.6万元;2016年9月22日、26日,你公司再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万孚生物股票543,500股,成交金额2993.6万元。
你公司作为万孚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虽然在2016年8月24日通过万孚生物披露了减持计划,但在卖出万孚生物股票后不足六个月买入,在买入后不足六个月又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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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7-10-19 |
标题 | 万孚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孚生物”)于2016年9月2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金控股”)出具的情况说明,科金控股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买入股份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科金控股出具的情况说明,科金控股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科金控股针对本次短线交易的补救措施如下:
1、科金控股自愿将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上缴万孚生物。计算方法如下:以2016年9月21日当天科金控股卖出公司股票最高成交价格54.80元/股,买入公司股票最低成交价格54.56元/股计算,短线交易股数为38900股,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9336元,自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上缴公司。
2、受短线交易规则限制,科金控股在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发生后的6个月内,任何买卖万孚生物股份的行为都将构成新的短线交易。科金控股已承诺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买卖万孚生物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金控股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科金控股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科金控股相关人员将加强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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