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21-01-07 |
公司名称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2019年10月30日,你公司与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宇福”)等签订《四方和解协议》,就公司对福建宇福2,105万元应收账款的抵偿安排进行约定。该笔交易导致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增加380.63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绝对值的20.63%,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仅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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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20-12-21 |
公司名称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处分类型 | 诫勉谈话 |
违规行为 | 经查,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重大协议披露不及时。
二是重要经营资质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马晓峰和董事会秘书祝佳霖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现要求你们于2020年12月25日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
处理人 | 河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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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9-06-16 |
公司名称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
处分类型 | 监管关注 |
违规行为 | 2019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00万元至600万元。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及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1,416.5万元。3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净利润为-1,416.5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年报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了变化,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4条、第11.3.4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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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公告日期:2018-07-13 |
公司名称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法规 | |
处分类型 | 问讯 |
违规行为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8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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