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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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3-11
标题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马立宁)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陕西证监局[2024]1号
批复原因(一)涉案账户组情况 马立宁通过本人手机登录下单软件,控制使用以下证券账户交易“汇金科技”股票:一是2021年11月5日开立的“马立宁”华龙证券(普通)账户;二是2010年1月20日开立的“马立宁”中泰证券(普通)账户;三是2021年7月13日开立的“马立宁”中信证券(信用)账户;四是马立宁配偶张某于2022年5月20日开立的“张某”中信证券(普通)账户;五是马立宁配偶张某于2023年1月31日开立的“张某”中信证券(信用)账户。涉案账户交易资金主要来自于马立宁名下银行账户的存量资金、马立宁与配偶张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借款,卖出“汇金科技”资金主要转向马立宁名下银行账户以及马立宁和配偶张某实际控制的公司。 (二)马立宁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交易“汇金科技” 马立宁与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刘某1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25次微信通话联系,且马立宁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买入“汇金科技”的当日或前一日通常与刘某1存在微信通话联系,其中: 2023年1月4日,刘某1、贾某与陈某、马某初次见面沟通股份转让事宜,当日马立宁与刘某1通话9分21秒。 2023年1月10日,马立宁与刘某1通话,当日随后“马立宁”证券账户首次买入“汇金科技”2,900股。 2023年1月11日,马立宁与刘某1通话4分35秒,当日随后“马立宁”证券账户买入“汇金科技”125,400股;2023年1月12日,“马立宁”证券账户买入“汇金科技”12,400股。 2023年1月17日,马立宁与刘某1通话3分21秒,1月18日“张某”证券账户买入“汇金科技”5,000股。 2023年1月20日,马立宁与刘某1通话1分12秒,当日随后“马立宁”证券账户、“张某”证券账户买入“汇金科技”362,900股。 2023年1月28日、29日,马立宁与刘某1各通话1次,1月30日“马立宁”证券账户、“张某”证券账户买入“汇金科技”556,798股。 2023年1月31日,马立宁与刘某1通话1分1秒,当日随后“马立宁”证券账户买入“汇金科技”69,900股。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立宁共买入“汇金科技”1,140,298股,成交额为11,426,773.92元。内幕信息公开后,截至2023年3月10日,马立宁持有的“汇金科技”全部卖出。马立宁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汇金科技”共获利2,532,586.01元。 (三)马立宁交易“汇金科技”行为异常且无合理解释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立宁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交易“汇金科技”股票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公开过程高度吻合,交易行为异常:一是交易时间敏感。马立宁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刘某1联络频繁,在涉案账户组买入“汇金科技”的当日或前一日,通常与刘某1存在微信电话联系,并在内幕信息公开后将持有的“汇金科技”股票全部卖出获利。二是交易习惯异常。涉案账户组开户后至内幕信息形成前未交易“汇金科技”。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立宁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后买入“汇金科技”,是涉案账户组开立以来买入金额最大的股票;2023年1月30日涉案账户组合计净买入“汇金科技”5,677,425.92元,是涉案账户组自开户以来单日股票净买入最大金额。三是交易意愿强烈。涉案账户组在11个交易日共买入“汇金科技”11,426,773.92元,占期间内交易“汇金科技”总金额的96.64%,占同期买入股票总金额的97.04%。 上述情况显示,马立宁交易“汇金科技”的行为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马立宁对此未能作出合理说明,未能提供证据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
批复内容对马立宁没收违法所得2,532,586.01元,并处以2,532,586.01元罚款,罚没款共计5,065,172.02元。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8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6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2-07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3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1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对公司筹划2017年度高送转预案的信息保密情况以及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异常账户的关联关系进行了问询。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2-07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4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4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对公司按产品分类的各项业务收入变动幅度较大、按地区分类的收入变动趋势差异较大、营业成本大幅上涨的原因、支付现金大幅增长的原因、应收账款2016年-2018年连续大幅增长的原因、承诺投资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原因、承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以及承诺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等事项进行了问询。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2-07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21〕18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函[2021]18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批复内容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未按要求参会;部分董事未回避表决个人薪酬议案;委托理财信息披露不准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在建工程确认不合规;跨期确认费用等问题进行关注。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09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31号
批复原因经核查,你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事项:1.2019年3月28日,你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463.92万元,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为349.33万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2%,你公司直至2019年9月26日才披露相关情况,有关政府补助的信息披露存在滞后情形。2.你公司在2019年年报披露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计金额的信息存在不准确的情形。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11.11.6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3-02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孙玉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1]6号
批复原因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孙玉玲: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等规定,我局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补助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到位。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汇金科技和陈喆、孙玉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6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曾国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曾国团与陈某某存在通话联络 (二)曾国团利用“卢某锋”证券账户内幕交易“汇金科技”股票情况 (三)曾国团利用“卢某锋”证券账户一是从时间吻合程度看,涉案账户资金划转、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话时间高度吻合。曾国团名下有一个证券账户,于2007年10月8日开立,该账户自2008年8月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卢某锋”证券账户开立于2017年3月3日,2018年1月29日起未进行股票交易,闲置近4个月后,2018年5月23日,“卢某锋”证券账户突然存入资金250万元,并由曾国团操作,单笔全仓买入“汇金科技”,资金存入和买入时点距曾国团和陈某某之间通话结束仅3天,距内幕信息公开时间仅2天。 二是从交易背离程度看,相关账户交易涉案股票与平时交易风格明显不符。曾国团名下证券账户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共有39笔买入成交记录,该证券账户持股相对分散,单只股票持仓比重均未达到全仓,且从未交易过“汇金科技”。“卢某锋”证券账户开户以来交易品种较多,但在本次交易前也从未交易过“汇金科技”。2018年5月23日“卢某锋”证券账户单笔买入 54,700股“汇金科技”,买入金额达2,499,225元,买入时持仓占比达100%,买入意志坚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交易“汇金科技”股票的行为明显异常。 我局认为,曾国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对曾国团处以罚款15万元。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26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2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24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7号
批复原因汇金科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31日前对草案进行修订,并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26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7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7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3-02
标题关于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88号
批复原因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晚间直通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提议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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