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27 |
标题 | 关于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8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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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1 |
标题 | 关于对李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在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收购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你作为交易对方之一将你所持有的易佰网络股权转让给华凯易佰,取得华凯易佰发行的378.86万股股份,占比1.42%,前述股份于2021年7月2日上市。2022年6月2日,华凯易佰披露《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称,你于2021年7月27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4.35 万股,增持金额600.52万元,违反了你在华凯易佰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也不主动通过其他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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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范金、庄俊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于2021年6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90%股权。华凯易佰2021年年报及2022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显示,易佰网络在 2021 年度存在以信息授权形式开设和运营部分网店(以下简称“第三方名义网店”)情形,此类网店数量 535 个,占 2021 年度店铺总数的 15.82%,以上事项违反了你们在《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易佰网络不再以信息授权形式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新设网店的承诺。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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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0 |
标题 | 华凯易佰:关于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范金、庄俊超、李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湖南证监局[2022]31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湖南证监局[2022]31号 |
批复原因 |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于2021年6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90%股权。华凯易佰2021年年报及2022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显示,易佰网络在2021年度存在以信息授权形式开设和运营部分网店(以下简称“第三方名义网店”)情形,此类网店数量535个,占2021年度店铺总数的15.82%,以上事项违反了你们在《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易佰网络不再以信息授权形式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新设网店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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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0 |
标题 | 华凯易佰:关于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范金、庄俊超、李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湖南证监局[2022]32号)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湖南证监局[2022]32号 |
批复原因 | 在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收购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你作为交易对方之一将你所持有的易佰网络股权转让给华凯易佰,去的华凯易佰发行的378.86万股股份,占比1.42%,前述股份于2021年7月2日上市。2022年6月2日,华凯易佰披露《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称,你于2021年7月27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4.35万股,增持金额600.52万元,违反了你在华凯易佰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本次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也不主动通过其他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湖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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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07 |
标题 | 关于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6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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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08 |
标题 | 关于对胡范金、庄俊超及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3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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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08 |
标题 | 关于对李旭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19号 |
批复原因 | 李旭:
在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 收购深
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佰网络”) 股权的重大资
产重组交易中,你作为交易对方之一将你所持易佰网络股权转让给华
凯易佰,取得华凯易佰向你发行的 378.86 万股股份,前述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上市, 于该时点你持有华凯易佰 1.42%的股份。 2022 年 6
月 2 日, 华凯易佰披露《关于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称, 你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增持华凯易佰 24.35 万股股份,增持金额
600.52 万元, 违反了你于华凯易佰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 本次交
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也不主动通过其他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 的相关承诺。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条、第 8.6.1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2020年修订)》
第 7.4.1 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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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21 |
标题 | 华凯易佰: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4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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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4 |
标题 | 关于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7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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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7-03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2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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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9 |
标题 | 华凯创意: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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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3-30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给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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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08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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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9-16 |
标题 | 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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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27 |
标题 | 关于对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5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7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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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16 |
标题 | 易佰网络受到北仑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告知单》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易佰网络委托宁波迈上报关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涉及的申报税则号不实 |
批复内容 | 对易佰网络处以罚款700元。 |
处理人 | 北仑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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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16 |
标题 | 易佰网络受到成都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易佰网络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涉及的申报税则号不实 |
批复内容 | 对易佰网络处以罚款3,630元。 |
处理人 | 成都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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