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 公告日期:2025-02-10 |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十二条、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 |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5]21号 |
| 批复原因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黄健、朱瑛、沈欣欣:2021年11月—2024年12月,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设备购买款项从公司募集专户转入一般户,再从一般户支付供应商设备款,金额合计1.86亿元,导致公司上述期间披露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不准确。 |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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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 公告日期:2025-01-27 |
| 标题 | 捷捷微电: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下简称《2号指引》)第五条、第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2号指引》第三条和《信披办法》第四条、《信披 |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5]21号 |
| 批复原因 | 2021年11月--2024年12月,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设备购买款项从公司募集专户转入一般户,再从一般户支付供应商设备款,金额合计1.86亿元,导致公司上述期间披露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不准确。 |
| 批复内容 | 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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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18 |
| 标题 | 捷捷微电: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88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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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17 |
| 标题 | 关于对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 相关法规 |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19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19号。 |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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