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24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7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22 |
标题 | 凯普生物: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66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1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6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针对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经过仔细核查,现予以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1-20 |
标题 | 关于对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6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11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