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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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4-18
标题泉为科技: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孙然先生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4月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卖出)。孙然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构成短线交易股份数量*(卖出均价-6个月内买入均价)”计算为收益人民币6,689.73元。
批复内容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了相关情况,胡金霞女士及其配偶孙然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和解决措施如下: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然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人民币6,689.73元已全部上缴公司。2、经核实,本次交易系孙然先生基于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作出的投资行为,其未就该交易向胡金霞女士寻求任何意见或建议。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3、胡金霞女士及其配偶孙然先生在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于2024年4月1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说明》,并承诺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胡金霞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4、公司亦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积极组织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敦促相关人员在规范好自身行为管理的同时强化对直系亲属的行为规范和监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10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5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25号
批复原因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为科技原控股子公司国立供应链开展以船运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贸易业务,经柯某进等人介绍,与茂名市茂南钻达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邦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谦石化有限公司、茂名市富达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创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翼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金鑫银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珠海润盛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供应商签订二甲苯采购合同,开展38批次交易。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国立供应链与冠兴石化(海南)有限公司、广东钻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西黄河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六祺投资有限公司、方宇石化(海南)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签订二甲苯销售合同,货品、数量与对应采购合同完全一致,约定货物由上述客户自提。同日,国立供应链作为托运人,供应商作为付款方,与相关船运公司签订租船合同,采购和销售的货物运输均由同一船运公司在同一航次中完成。 上述供应商和客户存在明显异常关系,租船合同、运输单据虚假,采购、销售环节均无货物实际交付航运运输,购销货款存在资金循环情况。国立供应链开展上述业务时主动要求柯某进同时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担保,明知相关交易多个环节明显异常,仍将上述业务按照内销产品销售业务模式全额确认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泉为科技将上述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6,924,983.89元、营业成本552,210,788.51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3,787,557.02元、营业成本340,388,234.9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批复内容一、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的罚款; 二、对邵某棠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三、对李某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四、对黄某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1-03
标题泉为科技: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3]25号
批复原因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为科技原控股子公司国立供应链开展以船运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贸易业务,经柯某进等人介绍,与茂名市茂南钻达化工有限公司、上海邦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谦石化有限公司、茂名市富达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创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翼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金鑫银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珠海润盛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供应商签订二甲苯采购合同,开展38批次交易。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国立供应链与冠兴石化(海南)有限公司、广东钻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西黄河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六祺投资有限公司、方宇石化(海南)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签订二甲苯销售合同,货品、数量与对应采购合同完全一致,约定货物由上述客户自提。同日,国立供应链作为托运人,供应商作为付款方,与相关船运公司签订租船合同,采购和销售的货物运输均由同一船运公司在同一航次中完成。 上述供应商和客户存在明显异常关系,租船合同、运输单据虚假,采购、销售环节均无货物实际交付航运运输,购销货款存在资金循环情况。国立供应链开展上述业务时主动要求柯某进同时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担保,明知相关交易多个环节明显异常,仍将上述业务按照内销产品销售业务模式全额确认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泉为科技将上述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6,924,983.89元、营业成本552,210,788.51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3,787,557.02元、营业成本340,388,234.9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批复内容一、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的罚款; 二、对邵鉴棠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三、对李佩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四、对黄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8-23
标题泉为科技: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5号
批复原因国立供应链开展业务时经营范围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主动要求柯永进同时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担保,明知相关交易多个环节明显异常,仍将业务按照内销产品销售业务模式全额确认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泉为科技将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6,924,983.89元、营业成本552,210,788.51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3,787,557.02元、营业成本340,388,234.9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我局认为,泉为科技公告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一、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二、对邵鉴棠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三、对李佩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四、对黄喜、钟宏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6-16
标题泉为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5
批复原因因公司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贸易业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18
标题关于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58号
批复原因2023年4月1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入围通知书的公告》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收到云生智慧能源(云南)有限公司发来的《入围通知书》,山东泉为前期递交的《宁夏石嘴山市等五地市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货物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框架入围(第一标段-光伏组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山东泉为被确定为框架入围供应商,中标金额约50亿元人民币,约占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91.58%。4月14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显示,你公司本次投标项目入围供应商共6家,你公司不是唯一入围供应商,你公司将《入围通知书》中“总计供货金额约50亿元人民币”表述为“中标金额约50亿元人民币”,表述不准确。你公司前述收到入围通知书公告中中标金额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13
标题关于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4-12
标题关于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4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1-21
标题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4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请本次股权收购交易的财务顾问、律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2年11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1-11
标题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9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请本次股权收购交易的财务顾问、律师对问题1-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2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25
标题国立科技: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7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9-02
标题关于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戈三平、谭立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24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2]124号
批复原因一、存货减值测试依据不充分。 二、固定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执行函证审计程序存在瑕疵。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中兴华所、戈三平、谭立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9-01
标题国立科技: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文件批号广东证监局[2022]123号
批复原因(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国立科技、邵鉴棠、郑志忠、李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05
标题国立科技: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3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8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10
标题国立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29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02
标题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2]第295号
批复原因2022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2]第295号)
批复内容在收悉上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针对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认真核查,正按照要求逐一作出说明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2
标题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7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75号
批复原因2018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75号)。
批复内容在收悉上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针对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认真核查,并进行了书面回复说明,于2018年12月3日向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专区报送了书面说明材料。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1-27
标题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7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03
标题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0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5
标题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35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9-21
标题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5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9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28
标题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2019年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逐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在2020年9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9
标题国立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08
标题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2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27号
批复原因2019年5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27号)。
批复内容在收悉上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针对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研究和认真核查,并进行了书面回复说明,于2019年6月5日向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专区报送了书面说明材料。
处理人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3-08
标题关于对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4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4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3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2-14
标题国立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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