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

- 300778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9-15
标题新城市:关于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文件批号深龙府行复[2022]318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0日、2022年4月24日收到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深龙规土监[2021](龙城)告字第026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规土监[2021](龙城)罚字第026号。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4月24日以深龙规土监(2021)龙城罚字第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答复及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证据和依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以深龙规土监(2021)龙城罚字第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处理人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8-15
标题新城市: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龙规土监[2021](龙城)告字第026号
批复原因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新城市大厦二层、三层、四层、五层、七层、九层、十一层、十二层加建建筑物,加建面积分别为250.89平方米、92.32平方米、1,158.13平方米、50.46平方米、1,342.24平方米、1,342.24平方米、1,383.86平方米、1,275.80平方米,总加建面积6,895.94平方米。
批复内容拟处罚内容:限你(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自行拆除违法加建的建筑物,建筑物面积共6,895.94平方米。
处理人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8-15
标题新城市: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告2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龙规土监[2021](龙城)罚字第026号
批复原因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新城市大厦二层、三层、四层、五层、七层、九层、十一层、十二层加建建筑物,加建面积分别为250.89平方米、92.32平方米、1,158.13平方米、50.46平方米、1,342.24平方米、1,342.24平方米、1,383.86平方米、1,275.80平方米,总加建面积6,895.94平方米。
批复内容决定处罚如下:限你(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自行拆除违法加建的建筑物,建筑物面积共6,895.94平方米。
处理人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22
标题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报告期内,发行人因丢失3张已开具的普通发票,于2018年8月13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处以30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丢失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根据当时有效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述处罚属于丢失“定额发票金额在2万元以下,或非定额发票数量在5份以下的”,违法程度为“较轻”。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该局暂未发现发行人报告期内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批复内容处以300元罚款。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21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0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8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13
标题长沙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对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未按规定保管发票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长沙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17
标题北京市怀柔区地方税务局对北京城邑致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北京城邑致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2,000元。
处理人北京市怀柔区地方税务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