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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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06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金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58号
批复原因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你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2023年9月12日至9月27日期间,你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534,085股,超出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为34,085股,超出金额为267,567.25元,超出部分占总股本比例为0.0082%。你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上述超出股份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01
标题关于对苏金奇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3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请你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01
标题锦鸡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58号
批复原因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你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2023年9月12日至9月27日期间,你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534,085股,超出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为34,085股,超出金额为267,567.25元,超出部分占总股本比例为0.0082%。你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上述超出股份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03
标题锦鸡股份: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暨发生火灾事故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火灾事故认定书》
文件批号泰兴消行罚决定[2023]第0007号
批复原因经泰兴消防教援大队查明:2022年10月25日,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分散染料4#车间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输送带上残留的分散橙288偶合料(滤饼)中含有的重氮盐分解自燃所致,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
批复内容现决定给予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1-22
标题关于对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41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0-25
标题锦鸡股份:关于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20左右,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通园路分散染料四号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批复内容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现场厂房、设备、存货一定程度受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6-30
标题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整改(泰税一稽处[2021]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泰税一稽处[2021]3号
批复原因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自2019年9月5日起对锦鸡股份200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2021年3月1日出具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泰税一稽处[2021]3号)
批复内容(1)补缴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126.02万元、2016-2017年度增值税27.77万元、印花税0.23万元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补征相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33万元,(3)补扣股改等所涉个人所得税入库。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08
标题锦鸡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泰)应急罚[2020]1号
批复原因2019年11月30日,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第四工作组在锦汇化工现场检查发现:锦汇化工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定期评估。
批复内容决定给予锦汇化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0-21
标题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孙公司锦云生物的行政处罚((泰)安监管罚[2016]7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泰)安监管罚[2016]74号
批复原因2016年8月14日,孙公司锦云生物生产车间粉碎工段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2万元人民币。上述事故直接原因是员工李某忽视安全,违反刀辊切草机安全操作规程中“清理进料尾部滚筒时严禁转动清理”的规定,擅自用镀锌钢管撬动刀辊切草机的大槽轮,导致镀锌钢管瞬间被折弯,击中其面部;间接原因是锦云生物安排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李某上岗作业,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事故负有责任。批复认定该项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市安监局进行依法处理。
批复内容给予锦云生物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20
标题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对锦汇化工出具行政处罚(泰国土资罚字[2016]8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泰国土资罚字[2016]89号
批复原因因锦汇化工在取得位于滨江镇洋思村6273平方米土地的农转用手续但未取得供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批复内容责令锦汇化工退还非法占用的6273平方米土地,并对锦汇化工处以人民币31,365元的罚款。
处理人泰兴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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