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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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1-29
标题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4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2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0-13
标题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志林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52号
批复原因沈志林:你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泰林生物股票12,900股,成交金额113.52万元。泰林生物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原预约公告日为2021年10月28日,你卖出泰林生物股票时间发生在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内。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合规买卖股票。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0-12
标题泰林生物: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沈志林先生于近日实施减持计划,并因误操作原因导致于窗口期违规减持12,900股。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沈志林先生本次违规减持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促其深刻反省并切实采取措施避免此类失误。沈志林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违规减持的严重错误,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本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保证不再出现此类错误。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再次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21
标题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0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06
标题关于对王志超、李栋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王志超、李栋一:   经查,我会发现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担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代表人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商业贿赂、相关方银行账户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
批复内容我会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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