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

- 300940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04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38号
批复原因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你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经查,你公司2021年至2022年部分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在计提2022年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盈利预测不审慎,未考虑你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准确;在计提2022年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存货跌价准备时,未考虑进一步的生产投入及销售税费等因素,计提程序不规范;在2021年确认相关预计负债时,未合理估计因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产生的赔偿费用,以及可能从供应商获取赔偿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充分。上述事项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缺陷,并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30
标题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姜发明、潘连兴、黄丽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228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2021年至2022年部分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在计提2022年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盈利预测不审慎,未考虑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准确;在计提2022年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存货跌价准备时,未考虑进一步的生产投入及销售税费等因素,计提程序不规范;在2021年确认相关预计负债时,未合理估计因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产生的赔偿费用,以及可能从供应商获取赔偿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充分。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姜发明、潘连兴、黄丽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1-27
标题南极光: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228号
批复原因经查,公司2021年至2022年部分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在计提2022年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盈利预测不审慎,未考虑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准确;在计提2022年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存货跌价准备时,未考虑进一步的生产投入及销售税费等因素,计提程序不规范;在2021年确认相关预计负债时,未合理估计因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产生的赔偿费用,以及可能从供应商获取赔偿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充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姜发明、潘连兴、黄丽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20
标题关于对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3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