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9-23 |
标题 | 玉马遮阳: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其忠近亲属短线交易情况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其忠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李其忠先生的配偶韩素云女士于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其女儿李怡萱女士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5月1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韩素云女士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0日卖出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公司知悉此事件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李其忠先生及其配偶韩素云女士、女儿李怡萱女士亦积极配合、第一时间纠正错误,在本公告披露前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收益全额上交至公司。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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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24 |
标题 | 寿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公司下发《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寿城管行处字[2017]1-1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寿城管行处字[2017]1-10号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年产2,000万米遮阳用布生产项目1号车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给予公司罚款85,418.57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寿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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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24 |
标题 | 寿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公司下发《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寿城管行处字[2017]1-16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寿城管行处字[2017]1-16号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年产2,000万米遮阳用布生产项目(2号车间、3号车间、4号车间、5号车间、科研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公司罚款161,572.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寿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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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24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对公司的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公司税款所属期2016年12月、2017年1月的附加税(应税款为0元)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批复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公司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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