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5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6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5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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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1-05 |
标题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王雅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监局[2021]161号 |
批复原因 | 你作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濠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你的母亲王晓然于2021年11月29日买入信濠光电股票,又于2021年11月30日卖出信濠光电股票。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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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10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雅媛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97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濠光电)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及补充公告显示,你的母亲王晓然于11月29日买入公司股票1万股,交易金额118.00万元;于11月30日卖出公司股票1万股,交易金额118.04万元,上述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你作为信濠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未能督促母亲合规交易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3条、第3.8.1条、第3.8.14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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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12-02 |
标题 | 信濠光电: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雅媛女士的亲属王晓然女士于2021年11月29日及2021年11月30日买卖公司股票,因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经向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雅媛女士了解,其事先并不知晓王晓然女士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王晓然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为其个人误操作所致,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王晓然女士对因本次违规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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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5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6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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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6 |
标题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保罚字[2019]第151号】 |
相关法规 | 《水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深环保罚字[2019]第151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6月18日端午节放假期间,公司松岗分厂员工在污水池处清洗平磨机挡板及磨粉桶,违反操作规范,不慎将清洗废水排放到了雨水沟中,后流入茅洲河流域。 |
批复内容 | 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重新处以10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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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4-13 |
标题 | 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公(福海)行罚决字[2019]38133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宝公(福海)行罚决字[2019]38133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未在公安机关对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进行备案登记。 |
批复内容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发行人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罚款。 |
处理人 |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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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30 |
标题 |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向信濠光电松岗分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环水罚字[2018]77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宝环水罚字[2018]772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6月18日端午节放假期间,公司松岗分厂员工在污水池处清洗平磨机挡板及磨粉桶,违反操作规范,不慎将清洗废水排放到了雨水沟中,后流入茅洲河流域。 |
批复内容 | 对信濠光电松岗分厂作出罚款9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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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9-30 |
标题 |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向信濠光电松岗分厂出具《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书(深宝环水限停字[2018]03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宝环水限停字[2018]034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6月18日端午节放假期间,公司松岗分厂员工在污水池处清洗平磨机挡板及磨粉桶,违反操作规范,不慎将清洗废水排放到了雨水沟中,后流入茅洲河流域。 |
批复内容 | 对信濠光电作出责令采取限制生产措施的决定,期限为三个月。 |
处理人 |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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