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5-21 |
标题 | 关于对毛志森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89号 |
批复原因 | 2024年5月21日,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卫医学”)披露公告显示,你于2024年3月21日买入16,300股兰卫医学股票,买入金额237,073元,于3月26日卖出9,000股兰卫医学股票,卖出金额106,344元,且未按规定进行披露。你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管,未能合规交易公司股票,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3.39条、第4.1.1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部提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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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5-21 |
标题 | 兰卫医学: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短线交易、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暨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获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志森先生原未持有公司股份,于2024年3月21日至3月2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且其未提前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进行预披露,毛志森先生以上行为涉嫌短线交易且构成违规减持。 |
批复内容 | 经核实,本次事件系毛志森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短线交易、董监高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宣导没有学习到位,亦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董事会办秘书公室意见,为毛志森先生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本次短线交易、违规减持事宜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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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21 |
标题 | 兰卫医学: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4]223号 |
批复原因 | 毛志森:
经查,你作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以及副总经理,于2024年3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16,300股,成交金额23.71万元,于2024年3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9,000股,成交金额10.63万元,且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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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5-16 |
标题 | 关于对毛志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4]223号 |
批复原因 | 毛志森:
经查,你作为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以及副总经理,于2024年3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16,300股,成交金额23.71万元,于2024年3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9,000股,成交金额10.63万元,且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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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9-08 |
标题 | 徐州医大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收到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俆卫医罚[2020]C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俆卫医罚[2020]C19号 |
批复原因 | 徐州医大医疗废物暂存处未设置警示标示、未设置防鼠等安全措施 |
批复内容 | 对徐州医大作出责令立即改造、给与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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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武汉珈源受到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武)食药监械罚[2018]01-42004号) |
相关法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武)食药监械罚[2018]01-42004号 |
批复原因 | 武汉珈源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共4盒,货值金额共计5,760元,违法所得为5,760元。 |
批复内容 | 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760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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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上海兰卫受到长宁公安分局临空经济园区治安派出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如实记录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
批复内容 | 罚款100元 |
处理人 | 长宁公安分局临空经济园区治安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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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南京思创受到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丢失发票 |
批复内容 | 罚款400元 |
处理人 | 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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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江西洪卫受到南昌市东湖区地方税务局六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50元 |
处理人 | 南昌市东湖区地方税务局六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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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徐州医大受到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元 |
处理人 |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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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苏州兰卫受到苏州市吴中国税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310元 |
处理人 | 苏州市吴中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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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长沙兰卫受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经开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丢失发票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经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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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杭州兰卫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6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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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08 |
标题 | 淮安兰卫受到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元 |
处理人 | 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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