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0 |
标题 | 《行政处罚决定书》(南丰交综罚字[2020]00004号) |
相关法规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
文件批号 | 南丰交综罚字[2020]00004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度审验。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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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20 |
标题 | 《行政处罚决定书》(南丰交综罚字[2020]00005号) |
相关法规 | 《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
文件批号 | 南丰交综罚字[2020]00005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参加苏EMV107黄牌货车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
批复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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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24 |
标题 |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安监罚字〔2017〕49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张安监罚字[2017]49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9月7日7时44分左右,海锅股份热处理车间一名员工身着便服肩背单肩包从热处理车间西南侧大门进入车间,该员工绕过门口防护栏杆并走向C1池和C2池中间的隔堤。7时45分,在该员工跨过水池围堤旁的沟槽左脚踩上隔堤时,脚底打滑身体失稳坠落至C2池。10时35分,该员工被工人发现漂浮于C2池内,其被工人用出料车救起,后经“120”急救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
批复内容 | 对发行人处罚款23万元。 |
处理人 |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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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24 |
标题 | 收到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外关简违字〔2018〕007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沪外关简违字[2018]0071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5月8日,发行人因将退税率为5%的金属密封环误报为退税率为15%的出口阀门接头 |
批复内容 | 处发行人罚款人民币0.79万元整。 |
处理人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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