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19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邵增明、童越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50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警示函,公司与关联方商丘铭盛精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发生采购业务,金额2,3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6%,相关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董事会审议程序。同时,2022年8月26日至8月29日,公司有8亿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在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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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19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1号 |
批复原因 | 一、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
二、部分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邵增明、童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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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15 |
标题 | 力量钻石: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河南证监局[2023]7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
二、部分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邵增明、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童越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邵增明、童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河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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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3-23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3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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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28 |
标题 | 关于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3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3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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