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4-13 |
标题 | 通灵股份:关于董事配偶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司董事张克祥先生配偶存在于窗口期通过证券账户违规买入公司股票情形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要求张克祥先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亲属的督促和股票账户管理,严格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的义务。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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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7-24 |
标题 | 中科百博受到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寿国土资处[2018]4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寿国土资处[2018]40号 |
批复原因 | 违法占地 |
批复内容 | 处罚金额9,068.80元 |
处理人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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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6-06-02 |
标题 | 关于给予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 |
文件批号 | 股转系统发[2016]13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你公司持续督导的挂牌公司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电器")于2015年12月11日启动的利润分配,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权益分派申请,办理权益分派相关手续,即于2016年1月5日向全体股东直接派送现金红利,并且未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条"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债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三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具体内容,并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披露方案实施公告"的规定。你公司在知悉通灵电器存在权益分派行为后未督促其履行相应程序,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5.7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第六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你公司给予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在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向我司提交书面承诺,承诺按照《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今后如再出现违规行为,我司将对你公司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
处理人 |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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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6-05-30 |
标题 | 通灵股份: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文件批号 | 股转系统发[2016]13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启动的利润分配,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权益分派申请,办理权益分派相关手续,即于2016年1月5日向全体股东直接派送现金红利,并且未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李前进、董事长严荣飞给予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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