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9 |
标题 |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河)质监罚字[2018]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河)质监罚字[2018]1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于2017年6月20日生产的单相电能表(单相电子式电能表)(规格型号:DDS3366型/220V、5(40)A、1级)经国家电能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检验,所检项目中静电放电抗扰度项目不符合GB/T17215.321-2008标准,依据《2017年单相电能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被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DNJ-2017080070)。该批次产品共生产25只,每只售价140元,货值共计3,500元,已售出1只,违法所得10元。 |
批复内容 | 1、没收该批不合格单相电能表(单相电子式电能表)壹拾伍只;2、处以该批单相电能表(单相电子式电能表)货值金额壹倍即叁仟伍佰元的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元。共计处罚叁仟伍佰壹拾元。 |
处理人 | 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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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9 |
标题 | 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被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深龙华)应急罚[2019]D45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深龙华)应急罚[2019]D454号 |
批复原因 | 中鹏新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且锁闭生产经营场所出口(一楼生产车间出口,二楼生产车间出口处于锁闭状态)。 |
批复内容 | 对中鹏新作出处以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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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4-02 |
标题 | 雅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文件批号 | [深龙华]应急罚[2021]162号 |
批复原因 |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备(一台铜条切割机)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一楼生产车间一处安全出口被锁闭。 |
批复内容 | 处以人民币壹万元、贰万元整,合并共处以人民币叁万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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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2 |
标题 | 【2020】第048号关于对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年报问询函[2020]第04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
处理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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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6-04-11 |
标题 | 雅达股份: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东监管局[2016]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煌英于2015年2月10日向公司借款60万元,后于2015年6月29日归还;王煌英的配偶龚占连于2015年3月16日向公司借款20万元,后于2015年4月27日归还;公司股东、董事汤晓宇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5年7月21日期间六次向公司累计借款300万元,后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10月8日分批归还;公司股东、董事会秘书陈运平于2015年4月15日向公司借款300万元,后于2015年6月4日归还。上述行为构成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且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予以警示。责成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广东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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