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18-03-29 |
标题 | 南京高科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0254号 |
批复原因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函件,并于3月2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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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26 |
标题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房地产》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房地产》的规定,公司对《201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中“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部分进行了补充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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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
标题 |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整改问题:公司存在股东大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情况,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未对每一个事项明确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2、整改问题:公司董事会未设立专门委员会。
3、整改问题:监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个别届次未记录出席监事、表决方式与表决结果。
4、整改问题:存在对定期报告“打补丁”的情况,公司对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 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附资产负债表中漏填的一个项目进行了补充填漏。
5、整改问题:公司独立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认为,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公司将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本着持续改进、持续提高的原则,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工作,进一步发挥内审、内控作用,使公司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下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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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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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5 |
标题 |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存在股东大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情况,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未对每一个事项明确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2、公司董事会未设立专门委员会。
3、监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个别届次未记录出席监事、表决方式与表决结果。
4、存在对定期报告"打补丁"的情况,公司对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附资产负债表中漏填的一个项目进行了补充填漏。
5、公司独立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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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自查与分析,发现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监管机构的检查和指导,公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认真进行了整改。通过此次活动,公司认识到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规范意识是加强公司规范运作的前提,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的有力保障。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了管理人员的规范意识,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认同度也得到了提高。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不断提高对公司治理的认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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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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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1999-10-22 |
标题 | 关于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陆书华、监事徐益民买卖股票的情况通报 |
相关法规 | 国家有关证券法规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董、监事于股份转让期间少量持有南京高科上市流通股票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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