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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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1-28
标题中船科技: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0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立即披露,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4-17
标题关于对何降星、金敬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措施[2019]016号
批复原因何降星、金敬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批复内容对何降星、金敬玉采取出具警示函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9
标题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387号
批复原因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8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9年4月4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并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28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郑领滨)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20号
批复原因“缪某妹”证券账户期初持有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构工程,证券代码600072,2017年2月22日更名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钢构工程”变更为“中船科技”)股票零股。 2015年7月24日10:13:24至11:29:38,该账户以25.33元至26.52元(涨停价)共申报买入“钢构工程”23笔共15,246,100股,占该期间市场申报买入量的41.18%,申买量排名第一;撤单21笔合计12,243,266股,占该账户申报买入量的80.30%,占该期间市场买撤单量的59.43%,买委托撤单量排名第一;成交3,002,834股,占市场成交量的18.62%,买成交排名第一。10:19:46至11:29:38该账户申报买入20笔共12,657,300股,撤单20笔共11,759,547股。 7月24日13:01:00至14:29:32,该账户在股价处于涨停价的期间以26.52元的价格(涨停价)共申报买入5笔合计3,546,000股,占期间市场涨停价申报买入量的30.01%。该股当日上涨10%,并以涨停价26.52元收盘,与大盘偏离度达到11.29%。 7月27日09:15:07,该账户以27.12元申报买入300,000股;09:17:25,以29.17元的涨停价申报1笔买入924,400股,占该时刻市场涨停申买量的80.45%,占集合竞价时段市场申报买入总量的35.39%,是当时市场虚拟可成交量944,300股的97.47%,虚拟可成交价为涨停价29.17元,与上一秒相比,虚拟可成交量增加了5.47倍,虚拟成交价上涨了2.05元,09:19:54,该账户撤单924,400股。 7月27日09:22:50至09:24:56期间,该账户以低价23.88元至26元反向申报卖出4笔,合计1,402,834股,成交302,834股,其中与自己09:15:07的第一笔买申报成交121,834股,占比40.23%。当日以25.6元开盘,较前一日收盘价下跌3.47%。09:31:00至09:41:24,该账户以25.88元至27.34元继续申报卖出4,570,550股,成交共2,700,000股,成交均价为25.88元至27.35元,余股为零。 2015年7月24日至27日,该账户合计买入3,002,834股,买入金额79,133,010.85元,卖出3,002,834股,卖出金额79,763,265.63元。通过虚假申报、涨停板虚假申报、下一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操纵“钢构工程”价格,获利509,528.67元。
批复内容对郑领滨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2-28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郑领滨)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127号
批复原因“缪某妹”证券账户期初持有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构工程,证券代码600072,2017年2月22日更名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钢构工程”变更为“中船科技”)股票零股。 2015年7月24日10:13:24至11:29:38,该账户以25.33元至26.52元(涨停价)共申报买入“钢构工程”23笔共15,246,100股,占该期间市场申报买入量的41.18%,申买量排名第一;撤单21笔合计12,243,266股,占该账户申报买入量的80.30%,占该期间市场买撤单量的59.43%,买委托撤单量排名第一;成交3,002,834股,占市场成交量的18.62%,买成交排名第一。10:19:46至11:29:38该账户申报买入20笔共12,657,300股,撤单20笔共11,759,547股。 7月24日13:01:00至14:29:32,该账户在股价处于涨停价的期间以26.52元的价格(涨停价)共申报买入5笔合计3,546,000股,占期间市场涨停价申报买入量的30.01%。该股当日上涨10%,并以涨停价26.52元收盘,与大盘偏离度达到11.29%。 7月27日09:15:07,该账户以27.12元申报买入300,000股;09:17:25,以29.17元的涨停价申报1笔买入924,400股,占该时刻市场涨停申买量的80.45%,占集合竞价时段市场申报买入总量的35.39%,是当时市场虚拟可成交量944,300股的97.47%,虚拟可成交价为涨停价29.17元,与上一秒相比,虚拟可成交量增加了5.47倍,虚拟成交价上涨了2.05元,09:19:54,该账户撤单924,400股。 7月27日09:22:50至09:24:56期间,该账户以低价23.88元至26元反向申报卖出4笔,合计1,402,834股,成交302,834股,其中与自己09:15:07的第一笔买申报成交121,834股,占比40.23%。当日以25.6元开盘,较前一日收盘价下跌3.47%。09:31:00至09:41:24,该账户以25.88元至27.34元继续申报卖出4,570,550股,成交共2,700,000股,成交均价为25.88元至27.35元,余股为零。 2015年7月24日至27日,该账户合计买入3,002,834股,买入金额79,133,010.85元,卖出3,002,834股,卖出金额79,763,265.63元。通过虚假申报、涨停板虚假申报、下一交易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操纵“钢构工程”价格,获利509,528.67元。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1. 对郑领滨操纵“四川长虹”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285,265.5元,并处以12,570,531元的罚款。 2. 对郑领滨操纵“钢构工程”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09,528.67元,并处以1,019,057.34元的罚款。 3. 对郑领滨操纵“大唐电信”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168,614.45元,并处以8,337,228.9元的罚款。 4. 对郑领滨操纵“江苏阳光”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427,167.21元,并处以8,854,334.42元的罚款。 5. 对郑领滨操纵“际华集团”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541,924.53元,并处以11,083,849.06元的罚款。 6. 对郑领滨操纵“营口港”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139,820.72元,并处以12,279,641.44元的罚款。 7. 对郑领滨操纵“中航重机”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270,424.66元,并处以4,540,849.32元的罚款。 8. 对郑领滨操纵“和邦生物”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3,032.35元,并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 9. 对郑领滨操纵“三力士”价格行为,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 10. 对郑领滨操纵“得利斯”价格行为,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 11.对郑领滨操纵“协鑫集成”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19,915.12元,并处以2,239,830.24元的罚款。 12. 对郑领滨操纵“神思电子”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7,473.6元,并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 综上,没收郑领滨违法所得30,853,166.81元,并处以64,925,321.72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0-30
标题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锡滨市监案字(2017)大队20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锡滨市监案字[2017]大队20006号
批复原因因海鹰医电生产、销售给广西贵港达明医院的HY6000彩超(31-27A)选配的3.5MHz60D65R型变频凸阵探头和7.0MHz140D10R型变频凸阵探头的标签错误。
批复内容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海鹰医电改正并从轻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理人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09
标题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石市工商处字[2016]030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广告法》
文件批号石市工商处字[2016]03032号
批复原因因海鹰医电未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责令海鹰医电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海鹰医电罚款人民币5万元。
处理人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问题之一:尚未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工作细则; 问题之二:公司尚未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问题之三:内控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批复内容公司治理规范是公司发展的保障,公司将以公司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制度保障,提高和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21
标题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沪证监公司字[2007]455号
批复原因1、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尚未有效运作; 2、公司尚未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的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公司将抓住机遇,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以内控体制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不断完善。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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