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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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10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485号
批复原因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汽车”)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核查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工作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9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深圳证监局[2023]1号
批复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所涉历史期行为存在未按相关规定发出收购要约、短线交易“广汇物流”股票、违规减持“广汇物流”股票及未告知广汇物流其持股变动情况的事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
批复内容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给予警告,处以33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处以70万元罚款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3-02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0年)》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20号
批复原因2017年8月,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孙广信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进行过程中,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实际出资人签署了《关于认购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协议书》,约定对上述实际出资人认购的股份提供本金及收益保证。
批复内容对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孙广信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1-30
标题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业绩预告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27
标题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广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032号
批复原因经查,2017年8月,你们在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的过程中,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实际出资人签署了《关于认购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协议书》,约定对其认购的股份提供本金及收益保证。该协议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予以披露,但广汇汽车未对外披露上述协议。 你们作为广汇汽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上述协议未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相关信息,也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20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大连证监局[2022]32号
批复原因经查,2017年8月,你们在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的过程中,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实际出资人签署了《关于认购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协议书》,约定对其认购的股份提供本金及收益保证。该协议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中的重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予以披露,但广汇汽车未对外披露上述协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大连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11-01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控股股东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28号
批复原因因涉及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等事项被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被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9-28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黄鹏,男,1978年11月出生,住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黄某证券账户2007年1月15日开立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南路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代码A48****633,深圳股东代码010****606。李某华证券账户2015年5月4日开立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证券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代码A10****947、C11****543,深圳股东代码017****732。黄鹏证券账户2015年5月4日开立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证券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代码A10****773,深圳股东代码010****236。经查,“黄某”“李某华”“黄鹏”账户(以下简称黄鹏账户组)资金主要来源于黄某,部分资金与蒙某良有关联。黄鹏自认,黄某将“黄某”“李某华”账户交由其使用,其自行决策并使用黄鹏账户组下单买入涉案3只股票,下单笔记本电脑由蒙某良送其使用,蒙某良承认将上述笔记本电脑送给黄鹏。在案黄某、李某华的指认和下单交易设备信息等证据也印证了黄鹏、蒙某良的说法。根据自认、指认以及交易设备等证据,我局认定,黄鹏实际控制“黄某”“李某华”“黄鹏”3个账户交易广汇集团旗下3只股票。 2018年9月21日系黄鹏与蒙某良联络接触后的第2个交易日,黄鹏账户组在当天下午开盘后、恒大集团与广汇集团举行签约仪式前,卖出原本持有的部分股票集中买入广汇集团旗下3只股票,并于内幕信息公开后的第2个交易日集中卖出,黄鹏账户组的交易行为与联络接触时间以及内幕信息发展过程高度吻合,交易特征明显异常。黄鹏还称,其2018年9月21日前往广汇集团办事,在43楼楼道看到广汇集团工作人员准备了“恒大集团与广汇集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横幅,且承认进行了内幕交易。 我局认为,黄鹏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没收黄鹏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19,566.88元,并处以358,700.64元罚款。
处理人深圳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2
标题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56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6月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3-12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股东违规减持本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第十三条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鹰潭锦胜于2020年3月9日至3月1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42,5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交易价格区间为4.17-4.42元/股,成交金额10,182,444.12元。
批复内容1、鹰潭锦胜此次减持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本次减持主要系相关人员对减持相关规定存在认知解读不充分所致。鹰潭锦胜意识到本次减持行为构成违规减持,就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自查,并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恳的歉意。 2、鹰潭锦胜在获悉上述减持属违规行为后,立即对本次交易行为进行了自查,对直接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相关人员重新认真、全面学习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树立合规意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事先和上市公司及监管部门的沟通,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6-07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全资附属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银保监保罚决字[2019]50号
批复原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财务事项不真实、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
批复内容被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3万元。
处理人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8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12号
批复原因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1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收到函件即日披露,并于2019年5月2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9-21
标题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广西证监局[2018]8号
批复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规定,我局对你公司公司债券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7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 (一)担保人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披露不充分。 (三)公司披露的主要经营业务不充分。 (四)对外担保事项披露不准确。 二、部分募集资金违规划转控股股东
批复内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广西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8-23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409号
批复原因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0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8月2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17
标题苏州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文件批号吴市监案字[2018]G091781号
批复原因苏州宝信因其发布的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13条。
批复内容被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处理人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31
标题苏州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行政处罚(苏吴公(消)行罚决字[2018]099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文件批号苏吴公(消)行罚决字[2018]0992号
批复原因苏州宝信因展厅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在吴中消防大队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批复内容责令停止使用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2588号的苏州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展厅,并被处以罚款3万元人民币。
处理人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29
标题吴中消防大队向苏州宝信下发苏吴公(消)行罚决字[2018]01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消防法》
文件批号苏吴公(消)行罚决字[2018]0194号
批复原因苏州宝信因封闭安全出口
批复内容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处理人吴中消防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1-10
标题广汇宝信和北京燕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收到商务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商法函[2018]1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文件批号商法函[2018]12号
批复原因广汇宝信和北京燕宝因其共同收购四川港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48条、第49条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批复内容分别被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09
标题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向重庆中汽西南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发渝环(两江)罚字[2017]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文件批号渝环(两江)罚字[2017]11号
批复原因未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规定排污
批复内容处以人民币7万元罚款。
处理人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19
标题苏州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吴环罚[2016]第12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文件批号吴环罚[2016]第122号
批复原因苏州宝信因烤漆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活性炭及活性棉未进行申报,未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仓库“三防”措施不到位,无危废标识牌;废包装桶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及危废标识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防治法》”)第52条、第57条第3款。
批复内容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被分别处以人民币1万元及4万元罚款;前述罚款合计人民币5万元。
处理人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9-08
标题河北广汇投资有限公司收到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公司法》
文件批号石市工商处字[2016]03038号
批复原因河北广汇因未在执法人员要求办理变更登记的期限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违反了《公司法》第7条第3款。
批复内容被处以人民币6万元罚款。
处理人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31
标题重庆中汽西南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收到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环(两江)罚字[2016]035号
相关法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文件批号渝环(两江)罚字[2016]035号
批复原因重庆中汽西南因不正当方式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处罚金额为5万元。
处理人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3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2029号
批复原因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29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
批复内容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对《审核意见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11-26
标题广汇汽车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停复牌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1940号
批复原因2015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940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对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及相关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关注。
批复内容停牌期间公司已落实了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相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事宜,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稽查  公告日期:2015-01-13
标题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日,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因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
批复内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被暂停审核。目前,公司未收到对上市公司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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