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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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9-28
标题ST曙光:关于对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20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3年9月9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持有公司的3,328,667股、6,657,33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于2023年6月29日10时至2023年6月30日10时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站被恢复拍卖,以清偿债务。竞买人钟革拍得相关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占华泰汽车持有公司股份的28%。2023年8月7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作出关于上述股份的《执行裁定书》。2023年8月24日,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华泰汽车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28%下降至3.80%。直至2023年9月8日,华泰汽车才通知公司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批复内容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8-07
标题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重大诉讼进展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重大诉讼进展监管关注
批复内容上海交易所发布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重大诉讼进展的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17
标题关于对张宏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3]17号
批复原因你作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或公司)董事在得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被相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如实告知上市公司,而是在2022年9月14日公司就实控人失联问题函询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后,才将上述信息告知上市公司。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15
标题ST曙光: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对董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3]17号
批复原因张宏亮: 经查,你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你作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或公司)董事在得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被相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如实告知上市公司,而是在2022年9月14日公司就实控人失联问题函询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后,才将上述信息告知上市公司。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10
标题ST曙光: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11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2年1月22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重庆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车桥)以其拥有不动产为全资子公司柳州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车桥)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3,800万元,期限三年,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8%。2021年6月10日、2022年6月18日、2023年5月27日,公司先后披露公告称,柳州车桥因业务需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贷款,以每年全额还贷且每年续贷的方式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该借款由柳州东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诸城市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诸城车桥)各年以其拥有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均为6,000万元,期限三年,分别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3%、2.41%、2.79%。上述重庆车桥、诸城车桥为柳州车桥提供反担保事项,均未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直至2023年5月30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
批复内容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宫大、时任董事长胡永恒、时任总裁叶子青、时任董事会秘书郭宋君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5-19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任良成)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3]36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9月2日,任良成控制第一组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曙光股份”,操纵“曙光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期间竞价买入成交26,796,599股,竞价买入成交金额207,451,588.34元;竞价卖出成交26,796,599股,竞价卖出成交金额208,041,670.81元。第一组账户期初无持股,期末将持有的“曙光股份”全部卖出。 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9月2日期间,“曙光股份”共有15个交易日,第一组账户在13个交易日发生交易,其中12个交易日有买入交易,日均买入成交股数2,233,050股,日均买入成交金额17,287,632.36元,有6个交易日的竞价买入成交量市场排名第一。第一组账户在7个交易日有卖出交易,日均卖出成交股数3,828,086股,日均卖出成交金额29,720,238.69元,有5个交易日的竞价卖出成交量市场排名第一。第一组账户当日竞价成交占比超过10%的有2个交易日,其中2015年8月17日竞价成交占比达到最高的13.67%。上述期间,第一组账户多次实施盘中拉抬行为,以“时段股价涨幅2%以上且时段买成交占比20%以上”为筛选条件,第一组账户在16个时段有盘中拉抬行为。 经统计,任良成操纵“曙光股份”盈利269,636.45元。
批复内容没收任良成违法所得74,139,420.14元,并处以222,418,260.42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5-19
标题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任良成)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3]15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9月2日,任良成控制第一组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曙光股份”,操纵“曙光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期间竞价买入成交26,796,599股,竞价买入成交金额207,451,588.34元;竞价卖出成交26,796,599股,竞价卖出成交金额208,041,670.81元。第一组账户期初无持股,期末将持有的“曙光股份”全部卖出。 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9月2日期间,“曙光股份”共有15个交易日,第一组账户在13个交易日发生交易,其中12个交易日有买入交易,日均买入成交股数2,233,050股,日均买入成交金额17,287,632.36元,有6个交易日的竞价买入成交量市场排名第一。第一组账户在7个交易日有卖出交易,日均卖出成交股数3,828,086股,日均卖出成交金额29,720,238.69元,有5个交易日的竞价卖出成交量市场排名第一。第一组账户当日竞价成交占比超过10%的有2个交易日,其中2015年8月17日竞价成交占比达到最高的13.67%。上述期间,第一组账户多次实施盘中拉抬行为,以“时段股价涨幅2%以上且时段买成交占比20%以上”为筛选条件,第一组账户在16个时段有盘中拉抬行为。 经统计,任良成操纵“曙光股份”盈利269,636.45元。
批复内容对任良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7
标题ST曙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53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3-02-24
标题ST曙光: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17号
批复原因(一)未及时披露资产评估报告被撤回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二) 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事项 (三) 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四)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不到位 (五) 公司交易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
批复内容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宫大、时任董事张宏亮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2-24
标题ST曙光: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17号
批复原因(一)未及时披露资产评估报告被撤回事项,未按规定披露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二) 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事项 (三) 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四)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不到位 (五) 公司交易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
批复内容对时任董事长胡永恒、时任董事会秘书肖嘉宁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2-24
标题ST曙光: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02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2年8月19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曙光或公司)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0.84亿元至-1.2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0.90亿元到-1.36亿元。公司披露称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丹东地区停工停产,公司整车及车桥销售业绩不及预期。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0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1.13亿元。公司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但未根据规则要求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
批复内容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马浩旗、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芳卿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2-01
标题ST曙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2690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ST曙光股价波动有关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690号)
批复内容你公司、全体董监高、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在2个交易日内就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11-23
标题ST曙光:关于收到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2]30号
批复原因一、规范运作方面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不到位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不到位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不到位 二、信息披露方面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中,未披露交易涉及的两款车型已停产多年,后续产品竞争力不明,相关固定资产形成时间较长,后续能否实现正常生产存在不确定性等问题。公司对2021年12月4日签订的457台总价值3.81亿元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合同未进行信息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11-23
标题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30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2]30号
批复原因一、规范运作方面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不到位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不到位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不到位 二、信息披露方面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中,未披露交易涉及的两款车型已停产多年,后续产品竞争力不明,相关固定资产形成时间较长,后续能否实现正常生产存在不确定性等问题。公司对2021年12月4日签订的457台总价值3.81亿元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合同未进行信息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0-28
标题ST曙光: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2586号
批复原因2022年10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ST曙光相关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586号)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监管函》回复工作。现就《监管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20
标题ST曙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2492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492号)
批复内容一、请你公司立即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目前的具体情况,明确说明其是否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7.6条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二、请你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5.3条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核实张秀根目前的具体情况,以及无法与张秀根取得联系的具体时间,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请你公司董事、张秀根之子张宏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积极配合公司全面核实张秀根目前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能够与张秀根取得联系,以及无法与张秀根取得联系的具体时间,并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隐瞒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14
标题ST曙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2486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486号)
批复内容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应当立即对外披露,在2个交易日内就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7-15
标题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729号
批复原因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24
标题ST曙光:ST曙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5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5-09
标题ST曙光: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339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应在收到本函件后予以公开,将本工作函的要求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及相关股东。相关方应认真落实本函的要求,公司应当配合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4-14
标题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2-15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12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3个交易日内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06
标题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857号
批复原因前期,我部就公司向关联方收购两个车型的无动力车身资产相关事项,向公司发出问询函。今日,公司披露问询函回复显示,本次交易涉及的两款车型已停产多年,后续产品竞争力不明,相关固定资产形成时间较长,后续能否实现正常生产存在不确定性。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29
标题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277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23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11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根据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曙光股份)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5月1日披露的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公告,2019年2月,公司向受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企业河南优客优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优客优美)借出资金2,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86%。经年审会计师认定,河南优客优美为公司关联方,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末,公司收回借款1,520万元,年末借款余额为979.97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34%。2020年,公司收回借款689.16万元,截至2020年年末尚存在335.85万元未收回,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剩余款项最终于2021年4月27日全部收回。对上述占用事项,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
批复内容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胡永恒、总裁傅斌、财务总监范东春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8-23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关联方河南优客优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10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根据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5月1 日披露的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公告,2019年2月,公司向受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河 南优客优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客优美)借出资金 2,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86%。经年审会 计师认定,优客优美为公司关联方,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末,公司收回借款1,520万元,年末 借款余额为979.97 万元,占公司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34%。2020年,公司收回借款689.16万元。截至2020年末尚 有335.85万元未收回,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 剩余款项最终于2021年4月27日全部收回。鉴于上述资金占用 事项,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强调事 项段的审计意见。
批复内容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关联方河南优客优美汽车销 售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高会恩、胡新文,时任总裁梁文利, 财务总监李全栋,时任董事会秘书那涛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14
标题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1]13号
批复原因一、 未披露关联交易 二、 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12-29
标题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査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0]9号
批复原因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査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我局于2020年7月对你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被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协议收购及完成实际控制人变更后,违规将公章与财务章交给华泰集团委派的人员,使得你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被置放于公司之外第三方,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三条关于印章存放、保管的相关规定不符。上述情况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29
标题曙光股份:曙光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275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项,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4
标题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66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6月12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12-09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9]144号
批复原因一、未披露公司债券2019年度中期报告 二、未及时披露多项重大事项 三、未能积极配合我局现场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批复内容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针对上述问题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账册等资料,30日内完成全面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你公司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12-09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苗小龙)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19]145号
批复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或公司)履行持续监管职责,发现华泰汽车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披露公司债券2019年度中期报告 二、未及时披露多项重大事项 三、未能积极配合我局现场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华泰汽车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你作为华泰汽车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属于对上述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批复内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针对上述问题立即开展全面整改,督促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账册等资料,30日内完成全面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你和华泰汽车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0-22
标题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897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9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10月25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6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790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9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7-26
标题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处分决定书[2019]54号
批复原因一、未及时披露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和解冻事项 二、股权转让事项信息披露不审慎,可能误导投资者
批复内容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17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转让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316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316号)。
批复内容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股权转让是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影响重大的事项,将影响投资者预期及决策,你公司应当认真做好股权转让期间的过渡安排,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及相关股东应当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股权转让事项的进程,并关注相关舆情及股价走势,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27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111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111号)。
批复内容一、你公司应当尽快核实并披露剩余股权至今未能完成过户登记的具体原因,审慎判断控制权转让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障碍,并结合相关的不确定性充分揭示风险。 二、你公司应当尽快会同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明确剩余股权转让事项的具体计划和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应当遵守承诺,加快相关股权转让的办理和过户登记,并说明未及时办理完成过户的具体原因,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13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155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涉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55号)。
批复内容曙光股份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根据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本公司对《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2-09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155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涉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55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该诉讼事项对前述股权转让交易的具体影响,充分揭示风险,并请律师发表专项意见。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17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93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根据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本公司对《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及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1-14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93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9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之前对上述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27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974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16年8月19日,你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与缴款情况的公告》称,截至2016年8月12日缴款日中午12:00,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和创软件、徐双全和王占国(以下简称“安吉泰克等六名认购对象”)未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子”)42.215%股份变更至公司名下,未按约履行股份认购义务,故视为安吉泰克等六名认购对象放弃本次发行的认购。现请你公司就以下情况进行核实并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8-23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974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16年8月19日,你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与缴款情况的公告》称,截至2016年8月12日缴款日中午12:00,安吉泰克、国润创投、胜辉投资、和创软件、徐双全和王占国(以下简称“安吉泰克等六名认购对象”)未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电子”)42.215%股份变更至公司名下,未按约履行股份认购义务,故视为安吉泰克等六名认购对象放弃本次发行的认购。现请你公司就以下情况进行核实并披露。
批复内容请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之前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06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93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93号)。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新能源汽车业务 二、关于财务信息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函件中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1
标题曙光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93号
批复原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93号)。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新能源汽车业务 二、关于财务信息披露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4-08
标题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那涛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6]002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股份”或“公司”)自2015年10月起,在其披露的月度产销快报起单独列示“新能源客车”的产销数据。相关数据显示,公司新能源客车2015年实现快速增长,公司股票自首次数据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8次涨停。同时,根据公司2015年年报,新能源客车业务是公司201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914.27%的主要原因。 另经核实,公司在2016年1月产销快报中未单独列示“新能源客车”产销数据。经我部督促下,公司披露2016年1月产销快报的补充公告以及2016年2月产销快报,公告显示公司2016年1月和2月新能源客车销售数据均为零。 公司新能源客车产销情况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披露月度产销数据的口径前后不一致,选择性地披露“新能源客车”产销数据,导致信息披露未反映出公司2016年新能源客车业务相较2015年发生较大变化的事实,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误导。 综上,曙光股份关于月度产销快报信息披露口径前后不一致,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和第2.20条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那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那涛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11-20
标题曙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1918号
批复原因由于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1日以来,8个交易日内6次涨停,累计涨幅68.14%,偏离大盘涨幅68.78%,且2次触及异常波动标准,上海证券交易于2015年11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异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918号),要求公司进一步核查股票价格近期走势异常的原因,说明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经营情况,核查公共传媒是否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不实信息,并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以适当的方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批复内容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工作函后,公司根据交易所的监管要求,申请股票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牌,并组织人员积极落实核查工作。经过认真核查,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异动事项核查结果暨复牌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5日起复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7-30
标题曙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辽证监函[2015]158号
批复原因2015年7月30日,辽宁证监局在对公司2014年年报进行审阅过程中,就公司2014年票据融资明细和交易背景、2014年“车辆抵押+回购担保+一定比例保证金”模式下回购价格的确定方法及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及依据、2014年“会计利润和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具体调节项目及其合理性、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及相关政策制定的原因和依据、将常州黄海麦科卡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和丹东汉高口岸仓储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及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要求等事项,向公司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辽证监函【2015】158号),并要求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批复内容针对辽宁证监局提出的上述问题,公司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时进行了核查,并分别于2015年8月15日和2015年8月17日向辽宁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答复》和《关于对<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答复》。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01
标题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5]001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上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8000万元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并于次日转回。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取得保荐人同意。 二、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向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450万元,用于代子公司偿还工程款项,子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将45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未履行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取得保荐人同意。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7条、第10条、第21条和第26条等有关规定;董事长李进巅、财务总监于红和董事会秘书那涛未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4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情节较轻,未造成募集资金实际损失,我部决定对公司及责任人董事长李进巅、财务总监于红和董事会秘书那涛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18
标题曙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259号
批复原因2014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259号),要求公司就常州黄海汽车公司2012年1月签订的出口公交车销售合同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及履行的审议程序、大连黄海公司发生减值非专利技术的净资产和评估价值及该专有技术具有的市场竞争力等情况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并于2014年4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说明》。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3-10-29
标题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辽证函[2013]7号
批复原因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收到了辽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本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不符合规定。公司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时采用全权委托方式,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 二、部分子公司存货未按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相关底稿中没有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存货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三、个别子公司现金核算不规范。公司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库存现金核算不规范,存在将现金明细账替代作现金日记账使用的情况。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订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报告。 辽宁证监局此次对公司现场检查,使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使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及时进行整改,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全面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确保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3-10-15
标题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13]7号
批复原因本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收到了辽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本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不符合规定。公司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时采用全权委托方式,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 二、部分子公司存货未按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相关底稿中没有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存货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三、个别子公司现金核算不规范。公司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库存现金核算不规范,存在将现金明细账替代作现金日记账使用的情况。
批复内容辽宁证监局要求本公司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向辽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辽宁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辽宁证监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3-01
标题曙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0059号
批复原因2013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3】0059号),要求公司就报告期研发支出情况及未来增大研发投入的计划、报告期无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下政府补助余额的款项性质及会计处理方法等事项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并于2013年3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说明》。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4-09
标题曙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2]0178号
批复原因2012年4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2】0178号),要求公司就业绩预告披露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降幅和年报披露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降幅相差超过10%而未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与资产或收益相关的大额政府补助是否按上市规则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与2011年3月29日公告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对联营企业湖南黄海南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60%但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公司一年以上应付账款情况等事项作出进一步说明,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公司组织年审会计师和公司工作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4月1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17日和2012年4月1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1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说明》和《关于公司2011年收到的政府拨款的补充说明》,并就2011年收到政府拨款情况于2012年4月23日履行了补充说明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但公司目前仅有8名董事。 2、 公司实际操作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直接委托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这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 2、 公司实际操作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直接委托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这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 4、公司定期报告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为同一人。 5、财务核算不及时。经抽查,公司本部2007年8月份与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相互划款6000万元,截止2007年10月17日仍未进行会计处理。
批复内容公司将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为基础,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监高的履职意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27
标题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但公司目前仅有8名董事。 2、《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但公司实际操作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直接委托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这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 3、《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未完全执行。 等等
批复内容通过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公司治理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公司将落实整改方案,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7-22
标题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辽证监上市字[2004]45号
批复原因公司银行存款科目没有下设保证金账户;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未能抵消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不符合《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虚增资产和负债351万元;
批复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于2004年6月7日至11日对本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4年6月29日下达了《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事项的通知》(辽证监上市字[2004]45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公司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自查,逐项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了《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7-14
标题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制度》
文件批号辽证监上市字[2004]45号
批复原因公司银行存款科目没有下设保证金账户,未将40,000,000.00元保证金存款(银行已付企业未付)单独设立账户进行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08-03
标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证管办于2002年7月9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处理人沈阳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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