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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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3-28
标题宁夏建材:关于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总裁蒋明刚之配偶宋玉萍女士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一)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规定,因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应上缴收益的情形。(二)经核实,宋玉萍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系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进行独立判断作出的自主决定,上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系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未就上述交易向总裁蒋明刚寻求任何意见或建议,上述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宋玉萍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上述短线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不再发生此类情况。经向总裁蒋明刚核实,其本人事前对上述短线交易并不知情。在前述交易前后,其未告知宋玉萍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信息,本次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总裁蒋明刚对于未严格履行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加强对亲属行为的监督,保证不再发生此类情况。(三)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做好个人及亲属账户的管理和法规的宣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17
标题宁夏建材:关于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及重大资产出售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41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对外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9-13
标题宁夏建材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1015号
批复原因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宁夏建材”)于2016年9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101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就监管工作函所涉事项,公司已向控股股东、新老实际控制人核实相关情况,现对相关事项回复如下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9-09
标题宁夏建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1015号
批复原因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101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6年9月12日前回复我部,并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8
标题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二、股东情况——(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披露有误:披露前十名股东情况时,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东持股数量未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其权益数量合并计算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6
标题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宁证监发[2007]191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问题二: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并制定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但没有按制度规定制作书面审计报告。 问题三:独立董事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述职报告。 问题四: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立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问题五:公司目前在重大事项上尚未建立网络投票制。 问题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资产权属不清晰(房产、车辆),未及时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问题七:公司一直租赁使用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的土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
批复内容 针对交易所提出的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处理人宁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10-28
标题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宁证监发[2004]127号
批复原因公司治理不完善,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公司的会计处理不规范;
批复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于2004年9月13日至2004年9月17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4年9月24日以宁证监发[2004]127号文下发了《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巡回检查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通知》中要求整改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通知》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处理人宁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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