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18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055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监管工作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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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17 |
标题 | 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及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及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监管工作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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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08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审核意见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2]057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上证公函[2022]0575号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对外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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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1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54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5月26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照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改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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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9-06-18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整改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19]68号 |
批复原因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2015年9月11日,你公司披露拟收购标的北京墨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墨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墨希)与重庆市华森心时代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石墨烯商务安全手机采购协议》(临2015-095),销售总额人民币3800万元。重庆墨希于2015年全额确认收入,后因产品质量问题将收入冲回,你公司未对上述协议后续重大进展或变化及时公告。
2.2015年1月至8月,你公司陆续披露关于石墨烯、临近空间飞行器、南江机器人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临2015-001、临2015-077、临2015-080、临2015-085),但未对上述协议后续重大进展或变化及时公告。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你公司应在2019年7月14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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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3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0734号 |
批复原因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3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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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4-04 |
标题 | 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22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预测性信息披露不谨慎,风险揭示不充分
二、未及时完成业绩补偿承诺 |
批复内容 | 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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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4-04 |
标题 | 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2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预测性信息披露不谨慎,风险揭示不充分
二、未及时完成业绩补偿承诺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林立新、时任董事会秘书金泽清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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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01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2672号 |
批复原因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收购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于2018年11月31日前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12月7日前对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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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07 |
标题 | 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2469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6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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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9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0567号 |
批复原因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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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7-10-17 |
标题 | 关于对田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
文件批号 | 山西证监局[2017]1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身份证号:140522197512050019)在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阳城新阳东街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于2016年2月18日替投资者田国胜买入“华丽家族”1600股,于2016年3月24日替投资者田国胜卖出“太平洋”1600股,于2016年3月24日替投资者田国胜撤销卖出“太平洋”1600股。以上事实,有你本人询问笔录、相关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 |
批复内容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山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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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6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578号 |
批复原因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讨论,现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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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8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578号 |
批复原因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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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6-10-12 |
标题 | 华丽家族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16]83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丽家族”)2015年年度报告,截至2015年末,你公司持有华丽家族股份11,402万股,占华丽家族总股本的7.12%,并全部进行了质押。2016年6月22日、6月27日,你公司将所持华丽家族股票解除质押,发生额均为5701万股,分别占华丽家族总股本的3.56%;2016年6月24日、6月28日,你公司将所持华丽家族股票予以质押,发生额均为4600万股,分别占华丽家族总股本的2.87%。你公司未及时将上述股权质押等信息告知华丽家族,导致华丽家族未时披露上述信息。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和《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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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9-22 |
标题 | 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16]0074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6年6月22日和6月27日,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将其所持已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114,020,000股分两次予以解除,解除质押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7.12%。2016年6月24日和2016年6月28日,南江集团又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2,000,000股,分两次进行了质押,质押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5.74%。
南江集团前述股份的质押和解除质押股份均占比5%以上,均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南江集团未及时将股份质押、解质押等情况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16年8月24日才予以披露。
南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份是否被质押对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但南江集团未及时告知公司将有关事项对外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22条、第11.12.7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3.1条、第3.4.1条等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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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11-04 |
标题 | 华丽家族澄清公告的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近期因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等涉案调查。 |
批复内容 | 相关媒体报道内容涉及公司,同时近两日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补充澄清。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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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2-17 |
标题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停牌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0126号 |
批复原因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停牌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1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披露收购资产等公告,经我部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请公司进一步说明:
一、关于本次增资收购杭州南江机器人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二、关于本次收购华泰长城期货股权相关事项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停牌事项
四、关于公司董事长林立新和南江集团总裁王栋接受媒体采访的相关事项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按照要求对相关内容作出说明,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需要补充的部分相关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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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2-14 |
标题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停牌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0126号 |
批复原因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停牌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1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披露收购资产等公告,经我部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请公司进一步说明:
一、关于本次增资收购杭州南江机器人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二、关于本次收购华泰长城期货股权相关事项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停牌事项
四、关于公司董事长林立新和南江集团总裁王栋接受媒体采访的相关事项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按照要求对相关内容作出说明,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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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2-13 |
标题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停牌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5]0126号 |
批复原因 |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停牌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1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披露收购资产等公告,经我部事后审核,现有如下问题请公司进一步说明:
一、关于本次增资收购杭州南江机器人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二、关于本次收购华泰长城期货股权相关事项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停牌事项
四、关于公司董事长林立新和南江集团总裁王栋接受媒体采访的相关事项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之前,披露上述说明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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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05-27 |
标题 | 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曾志锋、金鑫、狄自中和陈志坚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1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07年9月10日,曾志锋、金鑫、狄自中和陈志坚与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协议,成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家族”)的一致行动股东。另外,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皙哲投资”)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11年12月8日至2014年3月6日期间,曾志锋、金鑫、狄自中、陈志坚、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华丽家族56.85%的股份。然而,上述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股份过程中,未将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并在累计减持每达到华丽家族总股本的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86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买卖。
股东曾志锋、金鑫、狄自中、陈志坚、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22条和第3.1.6条的规定。其中,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在减持华丽家族股份合计达到5%时,履行了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义务,违规行为情节较轻。 |
批复内容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股东曾志锋、金鑫、狄自中、陈志坚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该纪律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另外,本所已对南江集团和皙哲投资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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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4-29 |
标题 | 关于对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和前股东皙哲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14]002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家族”)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丽家族前股东皙哲投资有限公司自2011年12月8日至2013年1月24日期间累计减持华丽家族股票4.08亿股,占华丽家族总股本的35.82%。在上述期间,虽然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和皙哲投资有限公司披露了相关权益变动的公告和报告,但未合并计算同时作为一致行动人的金鑫、曾志锋、狄自中、陈志坚四位自然人所减持的华丽家族股份,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和皙哲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22条等有关规定,我部对此予以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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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29 |
标题 |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针对《通知》中提出的"公司应争取尽快启动股改工作,并推动解决股权权属不清问题"的要求。
2、针对《通知》中提出"公司应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增加现场开方式的比例"的要求。
3、针对《通知》中"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
4、针对《通知》中提出"公司需在下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建立起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明确董事、高管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启动罢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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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此次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福建监管局的现场检查指导和上交易的治理评价,促使公司上下认真、全面、深入的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通过已经采取和拟采取的各项整改措施的具体落实,有效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从长期来看,增强上市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独立性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专项活动精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构筑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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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福建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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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5-06-28 |
标题 | 关于对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念民、董事龙胜喜、赵为、谢红、独立董事沈士团、舒强兴、陈进、李保国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未提出不能在规定时间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当理由,且仍决定延期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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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4-11-04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证监罚字[2004]37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项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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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4-10-13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证监罚字[2004]37号 |
批复原因 | 违反了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公司于2004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在2002年至2003年期间有部分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项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行为,违反了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故对公司及有关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对林起泰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黄曼民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其他董事李少林、王栋、黄孙奎、张子复、陈微、戴行金、徐闽华、胡海仁、许章迅、杨云、张斐光、祝迪润、刘戬分别处以警告。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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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4-09-08 |
标题 | 关于对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原董事林起泰、李少林、王栋、黄曼民、胡海仁、杨云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违规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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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3-09-17 |
标题 |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一案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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