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讯 公告日期:2018-03-13 |
标题 | 八一钢铁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8]0219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3月12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一钢铁”)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高送转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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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2-01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廖国沛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虚假申报并封涨停、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方式,影响15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并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27,164,867.74元。
2015年10月28日,10:16:28至14:52:06期间,账户组以涨停价7.46元分39笔申报买入“八一钢铁”36,615,400股,占同期市场买入申报量的35.76%;账户组仅撤单268,300股,占申报量的0.73%;10:16:28至收盘时账户组成交13,727,599股,占同期市场成交量的51.07%。当日该股涨幅10.03%,上证指数跌幅1.72%,该股偏离上证指数11.75%。
2015年10月29日10:29:54至14:16:42期间,账户组反向卖出10月28日购入的“八一钢铁”合计4,148,707股,成交金额30,990,011.22元,卖出均价7.47元,亏损177,390.55元。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廖国沛违法所得27,164,867.74元,并处以54,329,735.48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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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9-26 |
标题 |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2217号 |
批复原因 |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相关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7年9月29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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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8-14 |
标题 | 关于对赖国昌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7月13日,投资者赖国昌名下证券账户在交易*ST八钢、新疆城建、庞大集团、石化油服、北方稀土等股票过程中,多次出现买入风险警示股票超限,以涨幅限制价格频繁、大量申报又频繁撤销申报等异常交易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为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赖国昌名下证券账户已采取书面警示、盘中暂停账户当日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其提交合规承诺书。2017年7月14日,赖国昌签署了证券交易合规承诺书。2017年7月28日,赖国昌名下证券账户在交易方大炭素股票的过程中,再次出现了以涨幅限制价格频繁、大量申报又频繁撤销申报的异常交易行为,违规性质较为恶劣。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赖国昌名下的相关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11月14日不得买入和卖出在本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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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16 |
标题 | *ST八钢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2407号 |
批复原因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及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407号)。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2407号文《关于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及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有关要求,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并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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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13 |
标题 | *ST八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6]2407号 |
批复原因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及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40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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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5-31 |
标题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3]0060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年度报告中以下方面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的问题。
二、关于公司本年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问题。
三、关于公司150吨转炉炼钢连铸工程已完工并顺利达产,但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工程进度为89%的问题。
四、关于公司解决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问题。 |
批复内容 | 近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上证公函[2013]006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了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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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0 |
标题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的整改情况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独立董事陈盈如在公司法律顾问天阳律师事务所的任职问题。
(二)公司关联交易合同的相关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备。
(三)“超低硅焊条钢连铸生产工艺”专利权人的名称为“新疆钢铁研究所”。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司股东及高管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治理专项活动精神,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动公司自律意识和治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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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新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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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6 |
标题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新证监局函[2007]73号 |
批复原因 | (一)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和提高
(二)独立董事陈盈如在公司法律顾问天阳律师事务所的任职问题
(三)公司关联交易合同的相关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备
(四)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料及能源等由大股东提供,对公司的独立发展有着潜在的不利影响
(五)"超低硅焊条钢连铸生产工艺"专利权人的名称为"新疆钢铁研究所"
(六)公司尚需进一步制定并完善应对突发性风险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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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加强公司股东及高管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专项活动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推动公司自律意识和治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
处理人 | 新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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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1-26 |
标题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3年巡回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
文件批号 | 乌证监字[2003]147号 |
批复原因 | "三会"运作不规范;相关信息未批露;"五分开"不彻底;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3年9月17日至9月22日,对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针对巡检过程中公司存在的问题,于11月11日向公司下发了乌证监字[2003]147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
接到通知后,公司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以及有关人员对通知进行了学习,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形成了整改报告。200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二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3年巡回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武汉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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