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8-13 |
标题 |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后续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价格垄断规定》 |
文件批号 | 上海市物价局第2520130012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涉金价操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考虑到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已于调查前主动停止该行为,且能够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等行动,以及该行为性质和程度等因素,决定对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从轻处罚,处以二0一二年度相关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三百二十三万二千九百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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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题之一:公司个别董事会会议通知未按章程规定时间提前发出。
问题之二:公司监事会会议记录过于简略,内容不完整。问题之三: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未按照《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定期召开。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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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10-25 |
标题 |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公司字[2006]21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对外担保、资金拆借、黄金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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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2006年7月31日至8月4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进行了为期五天的现场检查。2006年9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向本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6)213号] (以下称"通知书")。本公司董事会针对通知书提出的问题,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并对通知书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责成有关人员分别进行落实。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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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24 |
标题 |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上市公司检查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司[2003]25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未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披露; |
批复内容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厦门特派办于2003年9月15日至19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3年12月11日以沪证司〖2003〗253号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高度重视《整改通知》指出的问题,并按照《整改通知》要求,于2003年12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就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处理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作出如下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厦门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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