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

- 600711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4-23
标题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24]9号
批复原因2021年至2022年期间,你公司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你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你公司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前述事项导致你公司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79%,多确认利润19,372.14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7.15%;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少确认利润总额13,909.30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8.20%。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4-22
标题盛屯矿业: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24]9号
批复原因2021年至2022年期间,你公司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你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你公司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前述事项导致你公司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79%,多确认利润19,372.14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7.15%;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少确认利润总额13,909.30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8.20%。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8-30
标题盛屯矿业: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1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3年1月31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披露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88,145.41万元至97,145.41万元,同比减少85.46%至94.18%(预计归母净利润金额为6,000.00万元至15,000.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8,306.55万元到57,906.55万元,同比减少74.20%到88.94%(预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金额为7,200.00万元至16,800.00万元)。同时,公司提示称本次预计业绩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23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09,145.41万元至114,145.41万元,同比减少105.82%至110.66%(预计归母净利润金额为-6,000万元至-15,00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68,606.55万元到74,906.55万元,同比减少105.38%到115.05%(预计扣非后净利润金额为-3,500万元至-9,800万元)。公告显示,业绩预告更正主要原因为2023年1-2月钴价继续下行,特别是2月跌幅扩大,公司考虑到期后钴价格下跌的影响,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做出如下补充调整:一是对钴存货减值准备补提约10,200万元。二是对钴销售合同中与延迟定价条款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补充调整约2,300万元。三是对主营钴加工业务的子公司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补提约4,500万元。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9,553.85万元,同比下降109.31%;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995.28万元,同比下降112.37%。公司业绩预告公告中预计年度盈利,但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实际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分别达259.23%、211.05%,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3月25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批复内容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张振鹏、时任总裁周贤锦、时任财务总监翁雄、时任董事会秘书卢乐乐、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涂连东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02
标题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784号
批复原因就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批复内容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16
标题盛屯矿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60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现对监管工作函关注到的有关问题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14
标题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21]21号
批复原因“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4月30日,你司持有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股票528,55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5%,为盛屯矿业控股股东。你司对二级市场交易、非公开发行及初始购买取得的股票分账户管理。2021年5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你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盛屯矿业股票,其中有2,248,151股股票属于你司持有的非公开发行取得的特定股份,但你司未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三条、第三十九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现决定对你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14
标题盛屯矿业: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098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明,截至2021年4月30日,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通过三个账户持有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528,552,7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5%,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B881235885账户中的股份为二级市场交易取得,B880302278账户中的股票主要为公司通过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及初始购买取得。2021年5月6日,盛屯集团在减持其二级市场取得的股份过程中,从B880302278账户减持了2,248,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上述减持股份系盛屯矿业通过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及初始购买取得,属于特定股份,但控股股东盛屯集团未按规定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于当日披露减持结果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减持特定股份,未提前15个交易日履行预披露义务,直至减持完毕才披露减持结果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3.1.7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29
标题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4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5-08
标题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1年5月6日,深圳盛屯集团工作人员在操作证券账户卖出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而来的公司股票过程中,因交易软件更新后界面切换错误,误将卖出公司股票操作为买入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5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364,300股,成交均价7.70元/股,成交金额10,505,110元。2021年5月6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55,000股,成交均价7.70元/股,成交金额423,500元。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
批复内容深圳盛屯集团2021年5月6日卖出公司股票1,364,300股,成交均价7.70元/股,买入公司股票55,000股,成交均价7.70元/股,本次误操作行为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深圳盛屯集团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15
标题盛屯矿业: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1]0035号
批复原因一、 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2018年至2020年前三季度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翁雄、董事会秘书邹亚鹏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1-11
标题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21]4号
批复原因一、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 二、个别贸易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 三、生产成本核算有误。 四、合并抵销有误。 五、往来款抵销有误。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你司应就上述财务核算问题对定期报告予以更正,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你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你司应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1-01-11
标题厦门证监局关于对陈东、应海珍、翁雄、邹亚鹏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21]3号
批复原因近期,我局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盛屯矿业存在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个别贸易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生产成本核算、合并抵销、往来款抵销有误等信息披露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们后续根据我局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1-11
标题厦门证监局关于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朝辉、肖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未对异常情形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 二、未恰当运用职业判断。 三、货币资金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五、资产减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六、函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七、往来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八、其他执业问题。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1-09
标题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21]4号
批复原因1、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 2、个别贸易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 3、生产成本核算有误。 4、合并抵销有误。 5、往来款抵销有误。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你司应就上述财务核算问题对定期报告予以更正,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财务信息质量;你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12-05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陈湖平)
相关法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9]14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陈湖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陈湖平知悉厦门盛世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交易的未公开信息 二、陈湖平与其父陈某发共同操作“陈某发”和“傅某城”账户与盛世汇金产品趋同交易的情况
批复内容对陈湖平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8-09
标题盛屯矿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1139号
批复原因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19】1139号《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之前对上述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5
标题盛屯矿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70号
批复原因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19】0770号《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6月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11
标题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受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处罚(珠环罚字[2019]2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
文件批号珠环罚字[2019]28号
批复原因2019年1月11日,由于科立鑫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批复内容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科立鑫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处理人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0-17
标题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570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7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10月24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9-01
标题册亨环保局对贵州华金下发《册亨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册环罚[2018]13号)
相关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文件批号册环罚[2018]13号
批复原因贵州华金在原尾矿库已闭库,新尾矿库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浮选选矿生产,以及1号露天采场堆放的尾矿未采取有效的防流失措施,导致部分尾矿流失
批复内容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20.5万元的罚款,对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册亨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6-19
标题西乌珠穆沁旗生态综合执法局对银鑫矿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生综执[2017]4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文件批号西生综执[2017]42号
批复原因银鑫矿业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建设开矿项目,占地583.4265亩
批复内容西乌珠穆沁旗生态综合执法局决定:1、罚款274,198.8元;2、补办草原征占用手续。
处理人西乌珠穆沁旗生态综合执法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04
标题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28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4月13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19
标题西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对银鑫矿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国土资罚决字[2018]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文件批号西国土资罚决字[2018]8号
批复原因银鑫矿业未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在西乌珠穆沁旗浩勒图高勒镇阿拉坦敖包嘎查境内进行矿区道路建设
批复内容西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决定:1、责令银鑫矿业立即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4.1724公顷;按照5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20.8625万元罚款。
处理人西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28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珠港安监管罚[2017]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珠港安监管罚[2017]3号
批复原因016年12月28日,在科立鑫厂区施工建设中,外包工程队的一名施工人员发生坠亡意外。2017年3月31日,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珠港安监管罚[2017]3号)。
批复内容认定科立鑫“未采用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科立鑫已积极完成整改,并缴纳上述罚款。
处理人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30
标题收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珠环罚字[2016]13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件批号珠环罚字[2016]135号
批复原因2016年11月30日,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珠环罚字[2016]135号),因科立鑫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批复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科立鑫已积极完成整改,并缴纳上述罚款。
处理人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2-29
标题收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珠环罚字[2016]45号)
相关法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文件批号珠环罚字[2016]45号
批复原因2016年2月29日,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珠环罚字[2016]45号),因科立鑫总排口废水化学需氧量1.5x10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583mg/L、氨氮24mg/L,均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
批复内容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科立鑫已积极完成整改,并缴纳上述罚款。
处理人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10-22
标题盛屯矿业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方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15]6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近日收到《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不恰当 (一)安全生产费冲回处理不正确。 (二)未对尾矿库计提安全生产费。 二、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2014年末,子公司埃玛矿业“预付账款”余额3280.85万元。 (二)2014年末,子公司华金矿业预付账款余额1891.85万元。 三、成本核算不准确 四、子公司埃玛矿业2014年业绩未达到重组承诺。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决定》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形成了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9-26
标题盛屯矿业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方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15]6号
批复原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近日收到《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不恰当 (一)安全生产费冲回处理不正确。 (二)未对尾矿库计提安全生产费。 二、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2014年末,子公司埃玛矿业“预付账款”余额3280.85万元。 (二)2014年末,子公司华金矿业预付账款余额1891.85万元。 三、成本核算不准确 四、子公司埃玛矿业2014年业绩未达到重组承诺。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问题,厦门证监局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加强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和规定的学习,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对照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对子公司埃玛矿业2013、2014年利润实现情况进行自查并妥善处理。 四、按照你司问责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9-17
标题盛屯矿业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1661号
批复原因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661号),要求公司对函中所述问题回复。
批复内容公司经认真研究,逐项落实,现对函中所述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3-20
标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格式准则第2号》、《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0208号
批复原因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208号)。指出公司需就函中所述问题给与回复: 一、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风险 二、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批复内容本公司经认真研究,逐项落实,现对函中所述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15
标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事项的专项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年报中的有关问题及事项披露不完整或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公司对2013年年度报告的有关问题及事项做出了补充说明并将相关的信息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0-05-05
标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字[2010]22号
批复原因公司控股股东雄震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于2009年6月26日至2010年1月28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买卖股票,亦未履行法定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艳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方面存在不足,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给予雄震集团及江艳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0-08
标题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治理方面 二、主要经营风险 三、财务会计
批复内容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2-05
标题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尚未设立。 二、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 三、公司应明确总经理的资金审批权限、公司资金调拨方面的管理制度。 四、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进一步加强内控的执行力度。 等等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公司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今后公司将继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保证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6-04-01
标题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专项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
文件批号厦证监发[2006]010号
批复原因1、2005年半年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范围不符合有关规定。 2、对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不规范。 3、关联方关系披露不规范。 4、会计处理、合同管理不规范。 5、大额资金往来异常。 6、重大风险信息披露不规范。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于2005年12月22日至2006年1月15日对我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于2006年1月20日下发了《关于要求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厦证监发[2006]010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整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提出的问题符合实际情况,通过此次核查,将对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针对专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本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和证监会有关法规文件,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认真负责的原则,对《整改通知》中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9-30
标题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厦证监发[2005]156号
批复原因关于"三会"运作存在不规范、信息披露方面以及财务会计处理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于2005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5年9月1日下发了《关于要求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改的通知》(厦证监发[2005]156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整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提出的问题符合实际情况,通过此次巡检,将对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9-12
标题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
文件批号厦证监发[2003]118号
批复原因"三会"运作存在不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存在差错,应收帐款存在一定的风险;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厦门特派办: 中国证监会厦门特派办于2003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8月15日下发了《关于要求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改的通知》(厦证监发〖2003〗118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整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中国证监会厦门特派办提出的问题符合实际情况,通过此次巡检,将对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针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和证监会有关法规文件,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认真负责的原则,对《整改通知》中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03年9月10日经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处理人厦门特派办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1-08-18
标题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充分
批复内容  由于对[证监公司字(2000)75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第三条中有关材料备案程序的规定理解不充分,本公司2001年3月在实施重大资产置换过程中,将备案材料仅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厦门特派员办事处,而没有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近日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