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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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10-21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文投控股、王森)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4]2号
批复原因一、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批复内容一、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二、对王森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10-19
标题*ST文投: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4]2号
批复原因(一)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批复内容1.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2.对王森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09-14
标题*ST文投: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4]5号
批复原因(一) 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 (二)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批复内容我会拟决定: (一) 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 (二) 对王森给予警告,并处以 110 万元罚款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9-14
标题*ST文投: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24]229号
批复原因一是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2021年12月,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与关联方开展的《我们的冬奥》有关项目合作事项;2021年、2022年尚存在其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够完整的情况。二是相关资产核算不规范。未充分关注被投资单位经营异常等情况,影响其他权益工具计量;耀莱影城、游戏板块相关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测依据不充分;债权投资账龄组合划分不规范,2022年部分债权投资减值不充分。三是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部分影视项目在核算投资份额转让、预收其他投资人款项等时存在收入成本等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影城业务未准确核算会员赠送兑换券相关收入影响,游戏业务存在少量跨期确认收入问题,冬奥文化业务未及时调整冲销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相关差异。
批复内容我局对文投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主要责任人王森、熊依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9-13
标题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王森、熊依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北京证监局[2024]229号
批复原因经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2021年12月,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与关联方开展的《我们的冬奥》有关项目合作事项;2021年、2022年尚存在其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够完整的情况。 二是相关资产核算不规范。未充分关注被投资单位经营异常等情况,影响其他权益工具计量;耀莱影城、游戏板块相关商誉减值测试的预测依据不充分;债权投资账龄组合划分不规范,2022年部分债权投资减值不充分。 三是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部分影视项目在核算投资份额转让、预收其他投资人款项等时存在收入成本等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影城业务未准确核算会员赠送兑换券相关收入影响,游戏业务存在少量跨期确认收入问题,冬奥文化业务未及时调整冲销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相关差异。
批复内容我局对文投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主要责任人王森、熊依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北京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4-05-10
标题*ST文投: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2-29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4]01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工作函》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11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4]000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3年12月2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未能按期支付债务的公告称,公司应于2023年11月12日向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弘远)偿还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合计20,768.5万元,截至公告日仅偿还了利息768.5万元,债务本金20,000万元尚未偿还,若公司与东方弘远的协商进展及后续还款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可能被要求提前偿还所欠东方弘远的全部债务本金6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包含此次未偿还的债务本金20,000万元),同时,公司还将面临潜在的诉讼风险,以及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的风险等。
批复内容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高海涛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2-13
标题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价波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就公司股价波动等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批复内容收到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11-29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17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3年8月22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披露公告称,自2022年9月,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共48起,累计涉及金额约4.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近55.69%。根据公司公告,上述大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
批复内容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王森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21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576号
批复原因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2-30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监局[2022]17号
批复原因2022年6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扣划的公告》称,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经核实,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北京银行新源支行专户(以下简称新源支行专户)余额全部被冻结,金额为1,850,100.89元,占2021年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的比例为64.07%。中兴财光华所未在2021年审计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披露上述情况。中兴财光华所及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未收回新源支行专户的银行函证回函,仅将查看公司网银账户余额作为替代性审计程序,导致未能发现新源支行专户处于冻结状态。银行函证是注册会计师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核心审计证据之一,是识别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有效方式。公司新源支行专户作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之一,2021年期末占公司募集资金余额的比重较大,公司年审会计师应重点关注,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中兴财光华所及年审会计师未及时跟进银行函证回函情况,未对银行账户函证过程保持有效控制,且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时,仅查看公司网银账户余额,未关注公司网银账户状态。中兴财光华所及年审会计师鲁校钢、韩莹浩在执行审计业务时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及时发现新源支行专户处于冻结状态。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九条的要求。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鲁校钢、韩莹浩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6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2]0143号
批复原因公司未在每半年度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冻结划转情况,且2021年年报关于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及诉讼冻结资金情况披露不准确,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财务总监王德辉、时任董事会秘书高海涛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16
标题文投控股: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2]11号
批复原因“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森、王德辉、高海涛: 经查明, 2021 年 1 月 6 日,你公司收到南京市六合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 组《通知函》,因未能履行与南京市六合区政府签订的《海洋路以北地块(金 牛湖主题乐园)投资发展协议》和《金江公路西侧一、二、三号(ABC)地块投资 发展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缴纳的保证金中有 7,965.32 万元已作为 2020 年 度项目违约金。你公司未及时就上述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 2021 年 7 月 17 日才在《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予以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王森、王德辉、高海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1-26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1年4月27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报告期营业外支出中罚款、滞纳金及其他类别共计发生8,411.78万元,2019年同期为449.80万元。2021年7月17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称,2021年1月,公司“文化+”某项目因公司未能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推进项目而产生违约金、保证金及罚息等合计79,653,200元。上述损失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615%,已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重大事项发生后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但公司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1年7月17日才对外披露具体事项,且涉及损失金额较大。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5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高海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王德辉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2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高海涛、时任财务总监王德辉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26
标题文投控股: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582号
批复原因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8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2-02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5号
批复原因未按规定在减持比例累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及时停止减持,也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超比例违规减持数量较大。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文投控股:文投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17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披露,并于2021年2月5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21
标题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执行》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0]0096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5年,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600,308,500股,募集资金38.90亿元,用于收购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收购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北京君联嘉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嘉睿)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股数77,608,2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41%。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石益正)作为君联嘉睿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其管理的凯石价值2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凯石2号),认缴君联嘉睿的份额为5.87%。2015年2月,凯石益正在《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中公开承诺,“其于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本次发行标的股份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各自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或退出合伙”。2015年8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过户,凯石益正上述承诺的期限为2015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17日。2020年6月19日,经监管问询,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凯石益正在承诺期内转让了其管理的凯石2号所持有的君联嘉睿的合伙份额,违反了其公开承诺。另经查明,凯石益正于2016年3月成立了凯石财汇5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凯石5号),将持有的君联嘉睿合伙份额全部由凯石2号转让给了凯石5号。凯石益正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有限合伙人,其面向市场公开做出的36个月不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承诺,可能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预期产生重要影响。凯石益正理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公开承诺,明确市场预期。但凯石益正在承诺期内转让其持有的君联嘉睿的合伙份额,违反了其前期作出的公开承诺。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第2.23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执行》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24
标题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0]0086号
批复原因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在信息披露、 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商誉相关制度不健全、披露不及时 二、子公司人员薪酬计提不合理 三、影视项目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 四、部分影视项目只结转成本、未确认相应收入 五、应收账款减值依据不充分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财务总监袁敬、董事会秘书 高海涛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3
标题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托计划会计处理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117号
批复原因我部于2020年1月16日向公司发出《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托计划会计处理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117号)。
批复内容要求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5-23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57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5月30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5-12
标题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瑞、李政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号
相关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0]4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 二、应收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其他应收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应付职工薪酬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五、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六、内控报告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所及注册会计师张瑞、李政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4-29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0]3号
批复原因一是商誉相关制度不健全、披露不及时。 二是对外借款未履行审议程序。 三是子公司人员薪酬计提不合理。 四是影视项目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 五是部分影视项目只结转成本、未确认相应收入。 六是应收账款减值依据不充分。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责令你公司予以改正。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12-25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受让万达电影股份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314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13
标题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茂非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9]012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9年1月31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1,400万元,同比减少97.23%至96.77%。2019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8,000万元至-70,000万元,更正原因主要是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和调整了部分影视项目的收入确认时点。4月27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659.40万元,公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相比由盈转亏。上市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提前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合理的估计,审慎进行业绩预告。公司前期披露业绩预告称2018年度预计盈利,但实际业绩与业绩预告相比发生盈亏方向的重大变化且差额巨大,可能严重影响投资者预期,对投资者决策可能造成重大误导。公司虽在业绩预告的风险提示中提示了商誉减值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但未提及相关应收账款存在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风险提示不够准确、充分。此外,公司迟至2019年4月19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茂非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2-13
标题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20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9年1月31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1,400万元,同比减少97.23%至96.77%。2019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8,000万元至-70,000万元,更正原因主要是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和调整了部分影视项目的收入确认时点。4月27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659.40万元,公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由盈转亏。上市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提前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合理的估计,审慎进行预告业绩。公司前期披露业绩预告称2018年度预计盈利,但实际业绩与业绩预告相比发生盈亏方向的重大变化且差额巨大,可能严重影响投资者预期,对投资者决策可能造成重大误导。公司虽在业绩预告的风险提示中提示了商誉减值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但未提及相关应收账款存在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风险提示不够准确、充分。此外,公司迟至2019年4月19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审慎且未及时更正,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森、时任财务总监袁敬、时任董事会秘书高海涛、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会委员召集人林钢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26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796号
批复原因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9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予以披露,并于2019年10月8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09-20
标题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7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18年1月6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文化)披露增持计划称,计划于2018年1月10日起的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2019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耀莱文化并未按上述承诺履行增持义务,未实施增持并决定终止增持计划。
批复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02
标题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赵磊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9]005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重大事项内部控制不规范。其时任董事长赵磊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大额资金转出未履行公司决策程序,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风险 二、公司履行决策程序不规范,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 赵磊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未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赵磊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7-02
标题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4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在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内部控制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大额资金转出未履行公司决策程序,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风险 二、公司履行决策程序不规范,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 公司时任副董事长王森在上述事项发生期间,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董事会工作并代行董事长职责,公司时任总经理兼子公司耀莱影城董事长綦建虹作为公司经营负责人和耀莱影城主要负责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高海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直接负责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袁敬作为公司财务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应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责。上述责任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时任副董事长王森、时任总经理兼子公司耀莱影城董事长綦建虹、时任董事会秘书高海涛、时任财务总监袁敬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4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45号
批复原因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4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予以披露,并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23
标题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郝文彦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9]0036号
批复原因郝文彦作为公司时任董事,所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应当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郝文彦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21%,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3.1.7条等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郝文彦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9-10
标题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2474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7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9月17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15
标题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42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242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7年12月22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鉴于市场对你公司提交的预案较为关注,现要求你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的规定,召开媒体说明会。请你公司认真做好召开媒体说明会各项工作,并及时披露具体安排。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9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49号
批复原因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49号)。
批复内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2
标题文投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49号
批复原因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4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5-30
标题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证券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3]0378号
批复原因2013年5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通知》,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5,961.6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但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董事长李小平、总经理崔岫岩、财务负责人康道远、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徐晓昀、董事会秘书孙华东等未能勤勉尽责,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关注函》高度重视,立即对未进行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的原因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关于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公司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与中介机构之间进行交流,认真做好公司年度财务的预决算工作,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1-07-18
标题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证券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1]2号
批复原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辽宁证监局自2011年6月28日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1年7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三会记录不规范。 2、《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未明确。 3、内部控制有待加强。 4、部分房产未取得产权证明。 5、部分资产被原股东下属企业占用。
批复内容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对《警示函》所列问题的整改措施,在2011年底前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于2012年3月13日向辽宁证监局上报了《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警示函>所涉及事项整改情况汇报》。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8-12-10
标题上交所对“ST松辽”大股东违规减持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针对“ST松辽”原第二大股东上海中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实业”)在2008年11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1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该公司总股本10%的行为,上交所近日对“中润实业”进行了纪律处分。
批复内容对“中润实业”采取了包括限制其证券账户一个月交易等处分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7
标题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关于运作缺乏独立性; 2、关于公司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3、关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待提高; 4、关于资金管理方面;
批复内容2007年10月9日至10日,辽宁证监局对我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指出了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0-27
标题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沈证监上市字[2003]67号
批复原因《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事宜不完善;″三会″运作不规范;″五分开″不彻底;关联交易不规范、披露不充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不充分;应付账款的期末余额不能完全反映与债权人的真实情况;公司董事、总经理付守杰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要求;
批复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沈阳证管办自2003年9月8日至9月12日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沈证监上市字〔2003〕67号《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针对《通知》中要求整改的事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落实,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对《通知》中列明的整改事项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03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处理人沈阳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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