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6-30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常耿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常耿在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担任五矿证券有限公司重庆中山三路营业部(以下简称五矿证券重庆中山三路营业部)总经理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刘某芳账户和牟某林账户买卖证券。
常耿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违法行为。 |
批复内容 | 根据常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我局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重庆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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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3-20 |
标题 | 航天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鄂证监公司字[2015]27号 |
批复原因 | 中国证监会湖北管局于2015年3月16日到20日对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并下发了《湖北证监局关于对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鄂证监公司字[2015][2015]2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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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11-01 |
标题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披露有问题。 |
批复内容 |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因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披露规定理解不够准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反馈意见,现对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进行更正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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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问题一:公司注册地、主要资产所在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问题二:交流和沟通渠道有限,网络路演、业绩说明会和定期见面会等方式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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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与投资者定期交流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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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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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0 |
标题 |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
文件批号 | 鄂证监公司字[2007]116号 |
批复原因 | 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公司注册地、主要资产所在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二:交流和沟通渠道有限,网络路演、业绩说明会和定期见面会等方式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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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总之,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的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在此次活动中,公司发现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公司克服了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夯实了管理基础,完善了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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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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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2-18 |
标题 |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2003年巡回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文件批号 | 武证监巡查字[2003]3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批露不充分;未作会计帐务处理;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有关上市公司巡回检查的要求,中国证监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3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4年1月9日以武证监巡查字[2003]32号文对本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
收到《整改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分析与讨论。针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形成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2004年2月14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0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处理人 | 武汉证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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