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01 |
标题 | 绿城水务:关于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
文件批号 | 桂市监处罚[2022]8号 |
批复原因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公司价格(收费)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向非产权用户报装和产权更名给非产权人用户收取水费保证金、向新报装用户和改造工程用户收取水表费及水表安装辅材费、向除营商环境项目外的用水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工程建设费用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一)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
(二)将清退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多收价款44,324.2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从轻处罚
1、对违法收取的水费保证金9,373,500.00元,按0.2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874,700.00元;2、对违法收取的水表费2,184,147.22元和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工程费1,579,924.00元,合计金额3,764,071.22元,按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882,035.61元。上述罚没款金额合计3,801,059.87元。 |
处理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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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24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王宝元)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22]64号 |
批复原因 | 王宝元操纵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速)、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纸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水务)、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热电,后更名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股份)、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吊顶)、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华科)等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没收王宝元违法所得142,690,148.86元,并处以428,070,446.58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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