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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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9-06
标题关于对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采取口头警示、监管关注、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2023年8月)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保荐业务违规
批复内容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处理人北京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05-22
标题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2023]11号
批复原因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制度不完善,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机制不健全,个别研究报告分析论证不充分,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留痕不到位。
批复内容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3-07
标题关于对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灵宝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号)
相关法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号
批复原因个别从业人员手机设备登录客户账户并进行期货交易、对后台支撑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服务客户手续费收入挂钩,反映出营业部内控管理不完善
批复内容处以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8-19
标题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实施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5号
批复原因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印章管理不规范,财务专用章部分用印记录未登记,办公室印章部分用印记录仅由经办人签字,无批准人签字;客户资料管理不严格,部分客户资料中项目未勾选、客户未签字、日期签署不准确,部分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未明确服务内容、未签署日期;客户交易区监控覆盖不全,录像保存不完整;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在投资顾问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环节留痕管理不完善等。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8-17
标题关于对杨青实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2021]14号
批复原因杨青:   经查,你在担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印章管理不规范,财务专用章部分用印记录未登记,办公室印章部分用印记录仅由经办人签字,无批准人签字;客户资料管理不严格,部分客户资料中项目未勾选、客户未签字、日期签署不准确,部分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未明确服务内容、未签署日期;客户交易区监控覆盖不全,录像保存不完整;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在投资顾问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环节留痕管理不完善等。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   认定你(身份证号:412901********2003)为不适当人选,自本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7-13
标题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证监函[2021]37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严格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并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整改措施情况以及相关安排报送我局。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1-07-13
标题中原证券南阳分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事先告知书》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2021]2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印章管理不规范,财务专用章部分用印记录未登记,办公室印章部分用印记录仅由经办人签字,无批准人签字;客户资料管理不严格,部分客户资料中项目未勾选、客户未签字、日期签署不准确,部分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未明确服务内容、未签署日期;客户交易区监控覆盖不全,录像保存不完整;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在投资顾问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环节留痕管理不完善等。
批复内容拟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7-09
标题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2021]12号
批复原因一是南阳分公司内控和合规管理不完善。存在印章管理不规范,财务专用章部分用印记录未登记,办公室印章部分用印记录仅由经办人签字,无批准人签字;客户资料管理不严格,部分客户资料中项目未勾选、客户未签字、日期签署不准确,部分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未明确服务内容、未签署日期;客户交易区监控覆盖不全,录像保存不完整;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在投资顾问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环节留痕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二是重要事项未及时报告。发生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报告。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6
标题关于对姜东实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7号)第三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十条第二款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6号
批复原因经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中京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尽职调查存在缺失,未能发现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存在问题。你时任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批复内容认定姜东(身份证号:1301xxxxxxxxxx1618)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16
标题关于对赵阳实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7号)第三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十条第二款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5号
批复原因经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联盟1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尽职调查存在缺失,未能发现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存在问题。你时任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批复内容赵阳(身份证号:4101xxxxxxxxxx1094)为不适当人选,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8-31
标题中原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2020]1号
批复原因河南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两只投向闽兴药业的集合资管计划尽职调查存在缺失,未能发现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公司投资经理姜东、赵阳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7号)第三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拟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认定姜东、赵阳为不适当人选,在决定做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要求公司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姜东、赵阳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河南证监局书面报告。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08-28
标题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1号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1号
批复原因一是对投资标的的真实性核查不足,尽职调查缺失;二是债券交易管控存在漏洞;三是投资运作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四是未能有效规避利益冲突。
批复内容现责令你公司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28
标题关于对张爱民实施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2号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2号
批复原因一是对投资标的的真实性核查不足,尽职调查缺失;二是债券交易管控存在漏洞;三是投资运作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四是未能有效规避利益冲突。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28
标题关于对朱建民实施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3号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3号
批复原因一是对投资标的的真实性核查不足,尽职调查缺失;二是债券交易管控存在漏洞;三是投资运作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四是未能有效规避利益冲突。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8-28
标题关于对王晓刚实施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4号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4号
批复原因一是对投资标的的真实性核查不足,尽职调查缺失;二是债券交易管控存在漏洞;三是投资运作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四是未能有效规避利益冲突。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7-09
标题中原证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679号
批复原因近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679号)。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对《工作函》提出的问题,逐一核实研究,现就《工作函》问题回复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03
标题中原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8]76号
批复原因中原证券担任天津丰利收购杰能科技项目财务顾问,未能发现天津丰利使用上市公司关联方杰能科技的资金用于收购其股权。中国证监会认为,中原证券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述情形。中原证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项目主办人卫晓磊、穆晓芳。
批复内容一、没收中原证券业务收入10万元,并处30万元的罚款; 二、对卫晓磊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三、对穆晓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23
标题中原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处罚字[2018]90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77号
批复原因中原证券未能发现天津丰利使用上市公司关联方杰能科技的资金用于收购徐州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证监会认为,中原证券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述情形。中原证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项目主办人卫晓磊、穆晓芳。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没收中原证券业务收入10万元,并处30万元的罚款; 二、对卫晓磊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三、对穆晓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11
标题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8]25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证监函[2018]254号
批复原因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客户华融(天津自贸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在融入资金、尽职调查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批复内容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8]254号),并提出以下监管要求:1、公司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风险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注重规范运营,健全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范;2、公司应当按照《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要求,规范融入方对融入资金的使用,加强公司内控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要对此项业务的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3、公司应高度重视并立即对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进行梳理自查,完善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制定整改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01
标题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8]200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证监函[2018]200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8日至5月11日,河南监管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存在以下问题:内部控制不完善,信息隔离执行不到位,全面风险管理未有效落实。
批复内容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8]200号),并提出监管要求如下:1、公司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健全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合规运营;2、公司应切实完善并严格执行资产管理业务合规、风控管理制度,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强化内部监管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效性评估,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3、公司应高度重视并立即制定上述问题的整改措施,河南监管局将针对公司整改和后续展业情况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25
标题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8]15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证监函[2018]151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2日至4月17日,河南监管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检查,发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发行设立不规范、运行管理不严格、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批复内容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8]151号),并提出以下监管要求:1、公司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注重规范运营,健全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范;2、公司应切实完善并严格执行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将公司一切业务纳入制度约束范围,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效性评估,减少乃至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3、公司应高度重视并立即制定上述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公司就前述问题的整改及后续合规展业情况,河南监管局将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8-02-11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原证券)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公司合规管理意识薄弱,合规人员配置不足;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重业务收入,轻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机制失衡。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在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上存在漏洞,赵丽峰、谢雪竹作为公司时任分管投资银行业务、合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批复内容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采取以下监督管理措施: 一、责令你公司在2018年4月22日前予以改正,并于4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二、责令你公司在2018年2月28日至8月31日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三、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对赵丽峰、谢雪竹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8-01-25
标题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豫证监函[2018]4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证监函[2018]48号
批复原因河南证监局发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公司合规管理意识薄弱,合规人员配置不足;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管控存在漏洞;公司重业务收入,轻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机制失衡。
批复内容河南监管局拟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采取以下措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对赵丽峰、谢雪竹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1-24
标题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8]4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证监函[2018]47号
批复原因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制度和业务流程不完善,风险管理保障不足,信息系统有待提升,风险监测和计量不到位等问题,责令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整改。
批复内容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8]47号)。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01-23
标题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下发整改意见书的通知》(豫证监发[2018]1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豫证监发[2018]14号
批复原因2018年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关于下发整改意见书的通知》(豫证监发[2018]14号),河南监管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情况和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意识薄弱,合规人员配置不足;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管控存在漏洞;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业务收入,轻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机制失衡等问题,要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时进行纠正。
批复内容河南证监局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下发整改意见书的通知》(豫证监发[2018]14号)。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12-02
标题中原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577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在担任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徐州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财务顾问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7-05-25
标题中原证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河南监管局[2017]10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你公司鹤壁分公司未经公司总部批准,擅自代销金融产品;二、你公司鹤壁分公司负责人周震及员工汇集不合格投资者资金,以周震和员工个人名义购买私募基金产品。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合规管理存在漏洞、内部控制不完善。周震作为鹤壁分公司负责人,对违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批复内容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你公司在2017年5月31日前予以改正,并于2017年6月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二、责令你公司在2017年5月31日至11月30日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三、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对鹤壁分公司负责人周震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2-26
标题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件批号陕证监函[2016]326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26日,因公司在西安思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过程中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13号)的规定,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陕证监函[2016]326号),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持续督导工作质量,并向该局报送相关情况的整改报告。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该事项,于2017年1月6日出具《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之情况报告》,切实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督促挂牌公司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追加信息披露程序、树立规范公司治理机制等有效措施,并承诺将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业务要求,督促挂牌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开展业务活动;(2)从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和工作落实情况方面加强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管理,定期对挂牌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6-12-22
标题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对公司的邮件警示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6年12月22日,因公司作为“16汇通01”、“16汇通02”的受托管理人,未能有效监督发债企业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的邮件警示。
批复内容收到邮件警示后,公司已责成相关负责人及项目组认真落实警示要求,督促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相应补救措施,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沟通报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8-25
标题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相关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文件批号豫证监函[2016]290号
批复原因2016年8月25日,因公司自2015年以来受到的投诉、举报事项数量多、比重大,河南证监局出具《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6]290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责令公司及时处理、妥善解决现有矛盾纠纷事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并于收到该监管关注函10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经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签署后报送该局。
批复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投诉事项,接到监管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讨论研究,和客户接洽沟通,安抚客户情绪,力争在获取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并向河南证监局报送《关于中原证券黄河金三角分公司近期客户投诉事项的情况说明》,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形式规范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并在总部层面、分支机构层面均设有投诉管理岗以确保有专人及时响应客户投诉。
处理人河南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12-14
标题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华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16号
批复原因2015年12月14日,因公司杭州新华路证券营业部4(下称“杭州新华路营业部”)经营场所已于2015年10月8日从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39号迁至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111号,并于10月9日开业,但未及时申请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华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16号),责令整改并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批复内容收到责令整改决定后,公司及杭州新华路营业部立即组织内部调查,切实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杭州新华路营业部于2015年12月15日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于2015年12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申请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同时上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塘路证券营业部整改情况报告》,详细报告了营业部整改情况,并于2015年12月30日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总结经验教训,深化合规管理意识。2016年4月11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塘路证券营业部整改情况的验收意见函》(浙证监机构字[2016]21号),确认前述应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毕。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4-07-07
标题关于对中原证券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中原证券作为中控智联主办券商,未能督促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尽职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先审查,未勤勉尽责。
批复内容约见谈话。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11-11
标题关于对中原证券持续督导仟源制药工作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晋证监函[2012]286号
批复原因2012年11月11日,因公司在山西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仟源制药”;现更名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54”)持续督导工作中工作底稿有待完善、对仟源制药是否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持续督导工作实效有待提高,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中原证券持续督导仟源制药工作的监管函》(晋证监函[2012]286号),要求公司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批复内容收到监管函后,公司立即开展相关整改工作,按时向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山西证监局对中原证券持续督导山西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监管函的整改报告》、《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整改报告》(中证[2013]223 号),并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质量控制和合规风险管理,切实采取了以下措施: (1)逐项落实、整改晋证监函[2012]286号监管函所述问题; (2)强化投行业务质量控制和合规风险管理。
处理人山西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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