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2-03-16 |
标题 | 三星医疗:三星医疗关于监事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宁波证监局[2022]3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担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你子女郑泽胤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800股,成交金额25.44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5,800股,成交金额27.06万元。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宁波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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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3-11 |
标题 | 三星医疗:关于对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郑君达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2]002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郑君达自2011年3月25日起担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医疗或公司)监事。2021年12月4日,公司披露公告称,郑君达之子郑泽胤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25日期间,多次买卖公司股票。其中合计买入股数15,800股,买入金额254,389元;合计卖出股数15,800股,卖出金额270,636元。 |
批复内容 | 对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郑君达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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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06 |
标题 | 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就变更募集资金用于向关联方收购资产明确监管要求 |
批复内容 | 收到上交所监管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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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22 |
标题 | 三星医疗:关于三星医疗变更募投并向相关关联方收购资产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034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1年4月2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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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07 |
标题 | 三星医疗:关于对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及收购医院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03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1年4月14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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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0 |
标题 | 三星医疗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0]08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举办非营利性学院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815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组织全体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工作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对相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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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01 |
标题 | 三星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0827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5月31日,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82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6月13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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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0 |
标题 | 三星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0353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3月19日,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53号)。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3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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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5-07-15 |
标题 | 三星电气关于公司监事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本次短线买卖的基本情况
郑君达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上市前持有三星电气40万股股票,并承诺持有的股份自三星电气上市后锁定12个月。2011年6月15日,三星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成功上市,2012年6月15日,郑君达持有的股票限售期满解除锁定。公司2011年度与2014年度分别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及每10股转增15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完成除权。
郑君达2014年11月6日卖出三星电气股份15万股,占2013年底郑君达持股数的25%,2015年1月22日卖出三星电气股份6.705万股,占2014年底郑君达持股数的14.9%,交易均价分别为16.42元至20.63元。
2015年7月14日下午,郑君达进行股票交易时因误操作买入1万股三星电气股票,违反了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郑君达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股票违规交易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郑君达先生同时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等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郑君达先生的短线交易行为予以了通报,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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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8-22 |
标题 |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甬证监函[2012]69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2年8月14日至15日接受了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现场检查,并于2012年8月22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甬证监函[2012]69号),该监管关注函主要提出如下问题:
1、部分发出商品时间在1年以上,但未进行相应的减值测试;
2、部分货物验收单上日期存在改动迹象;
3、个别业务事项存在资金划拨日期早于付款申请单审批日期的现象;
4、对于公司收购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这一重大事项,没有按照公司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作相应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予以反映。 |
批复内容 | 1、公司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时与客户核对发出商品的实际使用及库存情况,做好减值测试并及时进行清理,对经减值测试发生减值时,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完善验收单填写及操作的管理规定,对验收单管理进行规范,出现涂改现象一律退回处理。
3、因实际业务需要,对付款时间紧的事项,公司制度允许采用事先电话、短信方式征得审批人同意后先行付款,后补办审批手续。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后续补办审批手续时未能电话或短信请示的过程描述清楚,导致后续补办单不能验证之前的电话或短信请示过程。公司将规定后续补办审批手续时,应将之前的电话或短信请示的过程描述清楚,并打印出来作为凭证附件。
4、公司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同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制度要求各当事人签名留档。 |
处理人 | 宁波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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