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6-15 |
标题 | 中国科传:关于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人民邮电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邮社”)出具的《关于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人邮社在减持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误操作买入5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成交均价为43.22元/股,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短线交易情况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人邮社需按照上述规定,将上述500股公司股票的买卖差价上缴我公司。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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