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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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3
标题中国国旅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利润分配预案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478号
批复原因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在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回复,现就相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29
标题中国国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478号
批复原因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1-12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陈孟华、吴春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陈孟华作为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告知其配偶吴春江并建议吴春江买入“园区设计”,吴春江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公司股票。 二、吴春江为东吴证券固定收益部债券发行团队负责人,自2014年11月17日开户起至调查日,利用其配偶陈孟华账户交易“中国国旅”、“东吴证券”、“园区设计”等33只股票,截至调查日,该账户持股“辽宁成大”7700股。
批复内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吴春江、陈孟华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青海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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