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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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4-07-08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2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对外担保进展未及时披露 (二)实际对外担保额度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额度
批复内容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杨位钢、时任总经理姜汉斌、时任总经理杨勇、时任董事会秘书陆玉敏、时任董事会秘书陈革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1-09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4]0003号
批复原因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2022年7月,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之间诉讼的二审判决结果,并在公告的重要内容提示中称公司认为二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确定赔偿责任比例有失公正,近期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年11月,公司已决定放弃向法院申请再审,但直至2023年4月,公司才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且直至2023年6月,公司才在《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公司放弃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信息。
批复内容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杨位钢、时任总经理杨勇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2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71号
批复原因经查,2022年7月,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司与西安电信之间的二审判决结果,并在公告的重要内容提示中称二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确定赔偿责任比例有失公正,近期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年11月,公司决定放弃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及时将放弃申请再审的事项公告,也未根据二审判决结果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直至2023年4月,公司才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且直至2023年6月,公司才在《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公司放弃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信息。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1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71号
批复原因经查,2022年7月,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司与西安电信之间的二审判决结果,并在公告的重要内容提示中称二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确定赔偿责任比例有失公正,近期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年11月,公司决定放弃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及时将放弃申请再审的事项公告,也未根据二审判决结果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直至2023年4月,公司才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且直至2023年6月,公司才在《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公司放弃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信息。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9-25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13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3年4月20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鉴于2022年5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1100号》《(2021)陕民终1115号》(以下合称终审判决书)认定,林洋将网上购买的手机盒冒充真手机交由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华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公司)验收,同时安排他人冒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电信)员工进行虚假验收,实际上该合同未实际履行,不应确认收入,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17年年报中,调减总资产661.14万元,调减营业收入7,043.76万元,调减营业成本6,347.82万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661.1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44%、6.68%、8.56%、9.88%;2018年年报中,调增归母净利润661.14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6.37%;2017年至2021年年报中,分别调减应收账款7,829.14万元、1,648.24万元、1,648.24万元、1,413.24万元、4,315.17万元,相应调整其他应收款等会计科目。 此外,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公司及华讯公司收到前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具有一定影响,公司近期将申请再审,但未提示判决结果可能导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情况。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2022年底公司已放弃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并披露称时任董事长胥爱民、时任副总经理王晓甫系对相关事项负责的时任董监高人员。
批复内容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胥爱民、时任总经理姜汉斌、时任副总经理王晓甫、时任财务总监黄扬武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9-25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20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3年4月20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鉴于2022年5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陕民终1100号》《(2021)陕民终1115号》(以下简称终审判决书)认定,林洋将网上购买的手机盒冒充真手机交由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华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公司)验收,同时安排他人冒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电信)员工进行虚假验收,实际上该合同未实际履行,不应确认收入,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17年年报中,调减总资产661.14万元,调减营业收入7,043.76万元,调减营业成本6,347.82万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661.1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44%、6.68%、8.56%、9.88%;2018年年报中,调增归母净利润661.14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6.37%;2017年至2021年年报中,分别调减应收账款7,829.14万元、1,648.24万元、1,648.24万元、1,413.24万元、4,315.17万元,相应调整其他应收款等会计科目。 此外,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公司及华讯公司收到前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具有一定影响,公司近期将申请再审,但未提示判决结果可能导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情况。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2022年底公司已放弃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并披露称时任董事长胥爱民、时任副总经理王晓甫系对相关事项负责的时任董监高人员。
批复内容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陆玉敏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27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深兰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86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披露的《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未充分揭示认购股份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信息披露存在不审慎、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形。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27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位钢、朱重北、杨勇、陈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87号
批复原因2023年6月19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12项议案,并于6月21日披露,其中预案披露收购方深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兰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认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7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其中披露收购方认购股份资金来源为深兰控股实缴注册资本、银行并购贷款以及其他自筹方式解决。经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预案时,深兰控股尚未实缴资本;同时深兰控股并购贷款能否获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披露的预案及回复未充分揭示收购方认购股份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风险,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形。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27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方深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3]0151号
批复原因根据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23〕86号、〔2023〕87号)查明的事实,2023年6月19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12项议案,并于6月21日披露,其中预案披露收购方深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兰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认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2023年7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其中披露收购方认购股份资金来源为深兰控股实缴注册资本、银行并购贷款以及其他自筹方式解决。
批复内容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位钢、时任董事兼副董事长朱重北、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杨勇、时任董事会秘书陈革、收购方深兰控股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25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87号
批复原因2023年6月19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12项议案,并于6月21日披露,其中预案披露收购方深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兰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认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7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其中披露收购方认购股份资金来源为深兰控股实缴注册资本、银行并购贷款以及其他自筹方式解决。经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预案时,深兰控股尚未实缴资本;同时深兰控股并购贷款能否获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披露的预案及回复未充分揭示收购方认购股份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风险,存在信息披露不审慎、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形。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7-03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078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21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073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5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59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3-03
标题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股份减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股份减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14
标题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交易款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就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交易款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12-06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15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以下简称华脉集团)在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胥爱民予以公开谴责,对关联方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时任总经理姜汉斌、时任财务总监黄扬武、时任财务总监陆玉敏、时任董事会秘书朱重北、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晓甫、时任副总经理岳卫星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21-12-06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15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以下简称华脉集团)在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胥爱民予以公开谴责,对关联方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时任总经理姜汉斌、时任财务总监黄扬武、时任财务总监陆玉敏、时任董事会秘书朱重北、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晓甫、时任副总经理岳卫星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11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1]81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2018年12月26日,你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8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1-03-31
标题华脉科技:华脉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1]32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在2018年年报中以净额法调整确认垫资类业务收入和利润,但在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以总额法确认垫资类业务收入和利润,影响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0-01-08
标题【行政监管措施】关于对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0]5号
批复原因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持有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1521.51万股,持股比例11.19%。你公司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19年4月4日至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脉科技股份132.09万股,减持金额2101.92万元,减持后持股比例10.22%。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11-09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上海金融于2019年6月25日向公司提交《告知函》,并承诺:“出于经营计划需要,上海金融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述减持行为存在超过承诺数量12,800股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细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持股比例、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的规定。
批复内容1、经公司提醒后股东上海金融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构成违规减持后,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今后上述股东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2、公司将再次提醒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10-10
标题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8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截至2019年3月31日,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融)持有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21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9%,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2019年4月4-10日,上海金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集中竞价交易系减持公司股份132.0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7%。上海金融作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直至2019年4月12日才就前述股份买卖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减持数量较大。综上,公司股东上海金融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规减持数量较大。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23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等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9-04
标题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2684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补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 】268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019年9月9日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25
标题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江苏华脉置业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9]0057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江苏华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置业)系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胥爱民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2019年2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新材料)与华脉置业签订《借款协议》,华脉新材料向华脉置业提供不超过4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个月,借款年利率为5.22%。华脉置业分别于2019年2月22日、2019年3月21日向华脉新材料偿还上述借款和利息。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下属企业提供借款,违反了上市公司不得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规定,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批复内容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江苏华脉置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胥爱民、总经理姜汉斌、财务总监陆玉敏、董事会秘书朱重北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22
标题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740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 】0740号 。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30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4-12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融”)证券账户存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后,立即与上述股东进行核实,公司当天收到上海金融的书面回复《关于近期减持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批复内容股东上海金融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构成违规减持后,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今后上述股东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15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411号
批复原因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7】2411号《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要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问询函中所列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2-12
标题华脉科技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411号
批复原因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7】2411号《关于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股权事项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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