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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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4-10-23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24]117号
批复原因一、刘惠忠控制使用证券账户情况。刘惠忠控制使用“陈某娟”等22个证券账户(以下统称为账户组)。账户交易由刘惠忠决策,由刘惠忠及其朋友下单。二、刘惠忠控制使用账户组交易“艾艾精工”情况。(一)连续交易(二)虚假申报
批复内容没收刘惠忠违法所得4,343,936.35元,并处以4,343,936.35元的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6-29
标题艾艾精工: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4]0705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05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工作函相关事项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7
标题艾艾精工:关于对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4]012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50万元到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234万元至484万元,与上年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2024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0万元到3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30万元至230万元,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系财务数据核算错误,一是将226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错误认定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二是遗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0万元左右。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3.63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66.18万元。
批复内容对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涂木林、时任总经理涂国圣、时任财务负责人林丽丹、时任董事会秘书苏仰中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6
标题艾艾精工: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上海证监局[2024]254号、上海证监局[2024]255号
批复原因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林丽丹: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事实:2024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50万元到8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234万元至484万元。2024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净利润200万元到300万元,扣非净利润130万元至230万元。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错误认定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并遗漏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实现净利润为233.63万元,扣非净利润166.17万元。 你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的业绩预告中,未能充分、审慎考虑政府补助类型、资产减值等各项因素,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3
标题关于对林丽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24]255号
批复原因经查,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50万元到8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234万元至484万元。2024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净利润200万元到300万元,扣非净利润130万元至230万元。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错误认定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并遗漏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实现净利润为233.63万元,扣非净利润166.17万元。 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的业绩预告中,未能充分、审慎考虑政府补助类型、资产减值等各项因素,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3
标题关于对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沪证监决[2024]254号
批复原因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2024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50万元到8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234万元至484万元。2024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净利润200万元到300万元,扣非净利润130万元至230万元。更正的主要原因系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错误认定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并遗漏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实现净利润为233.63万元,扣非净利润166.17万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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