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7-11 |
标题 | 高能环境: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4]0784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84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按要求对工作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组织各方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核查及回复,现将工作函的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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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10-19 |
标题 | 高能环境:关于公司前董事、副总裁解除留置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姑苏监解留通[2023]14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高能环境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被留置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公司时任董事、副总裁魏丽女士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
批复内容 | 苏州市姑苏区监察机关决定对魏丽女士解除留置措施 |
处理人 | 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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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10-16 |
标题 | 高能环境: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3287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按要求对工作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组织各方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核查及回复,现将工作函的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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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4-19 |
标题 | 高能环境: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被留置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魏丽女士被立案并留置调查的具体原因。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副总裁魏丽女士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 |
处理人 | 苏州市姑苏区监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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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1-16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炯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0]011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17年9月7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或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议案,公司拟投资8,680万元取得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中色)51%的股权,投资金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1%。公告中未披露本次投资涉及业绩承诺。
2020年7月10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公司与甘肃中色、李爱杰于2017年6月8日签订了甘肃中色投资协议,由于甘肃中色2019年度未完成3,000万元的业绩承诺目标,根据投资协议,李爱杰及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需对高能环境进行补偿。基于看好甘肃中色的未来发展前景,经各方协商同意签署补充协议,对承诺2020年7月10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公司与甘肃中色、李爱杰于2017年6月8日签订了甘肃中色投资协议,由于甘肃中色2019年度未完成3,000万元的业绩承诺目标,根据投资协议,李爱杰及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需对高能环境进行补偿。基于看好甘肃中色的未来发展前景,经各方协商同意签署补充协议,对承诺期和承诺目标进行了调整,将原协议承诺期延展至2021年末,且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甘肃中色年度业绩目标为4,100万元和3,000万元。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条款,涉及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未来财务经营情况的评估及预测,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补偿机制安排,其作为对外投资事项的重要内容,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且根据业绩补偿约定,标的公司承诺期内后续年度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10%,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公司应当在签订投资协议时及时披露业绩承诺事项。但公司未就上述业绩承诺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拟延迟承诺期限后才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 |
批复内容 | 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炯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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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4-01 |
标题 | 晟隆小贷收到白银市白银区地方税务局工农路管理分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8年9月25日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过程中因未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被原白银市白银区地方税务局工农路管理分局罚款100元 |
处理人 | 白银市白银区地方税务局工农路管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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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
标题 | 柯朋被大冶市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2019]鄂0281执184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9]鄂0281执1845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期履行担保义务所致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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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1-16 |
标题 | 柯朋被大冶市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2018]鄂0281执34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8]鄂0281执347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期履行担保义务 |
批复内容 | 被纳入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 |
处理人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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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11-18 |
标题 | 关于对高能环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299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高能环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991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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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26 |
标题 | 收到桂林市临桂区环境保护局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桂林高能由于医疗废物焚烧项目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评批复要求正常使用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该设备从2016年1月损坏未修复,未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
批复内容 | 于2017年7月26日被桂林市临桂区环境保护局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桂林市临桂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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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6-13 |
标题 |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靖远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罚决定书(靖建罚决[2017]第0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靖建罚决[2017]第04号 |
批复原因 | 靖远宏达于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在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建设的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术提升及产业优化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 |
批复内容 | 靖远宏达被给予56,988.93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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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29 |
标题 | 高能环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331号 |
批复原因 |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目前,公司已按要求对问询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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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28 |
标题 | 高能环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7]0331号 |
批复原因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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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2-08 |
标题 | 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会计准则19号-外币折算》 |
文件批号 | 京证监发[2016]302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和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北京证监局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18日对高能环境进行了现场检查。北京证监局在现场检查后,于2016年12月8日向高能环境下发了《关于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6〕302号)。
经检查,公司在三个方面存在问题:
(1)规范运作
(2)信息披露
(3)财务核算 |
批复内容 |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北京证监局提出以下监管要求:公司应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司应提升年报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进一步扎实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核算规范性。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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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08 |
标题 | 收到杭锦旗环境保护局对鄂尔多斯高能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11月8日,鄂尔多斯高能因固废填埋场北侧护坡及填埋场3层作业区未采取任何防风抑尘措施。 |
批复内容 | 被杭锦旗环境保护局责令对场地内预案煤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杭锦旗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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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5 |
标题 | 收到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处罚决定书1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8月15日,由于宁波大地位于宁波化学工业区(蟹浦)的公司车间有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批复内容 | 被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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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5 |
标题 | 收到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8月15日,由于宁波大地位于宁波化学工业区(蟹浦)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在岗值班,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
批复内容 | 被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镇海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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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5-27 |
标题 | 收到桂林市临桂区环境保护局对桂林高能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4月,桂林高能在布袋除尘器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检修维护情况下进行焚烧医疗垃圾,5月27日,在布袋除尘器隔板破损和急冷塔内冷却管破裂情况下仍然进行焚烧医疗垃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
批复内容 | 桂林市临桂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桂林市临桂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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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3-31 |
标题 | 收到桂林市临桂区环境保护局对桂林高能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6年3月31日,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对桂林高能总排口进行监督性监测,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氨氮超过了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批复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桂林市临桂区环境保护局对桂林高能作出应缴2016年一季度应缴排污费5倍行政处罚(2016年一季度应缴排污费165元),罚款人民币165元。 |
处理人 | 桂林市临桂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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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3-30 |
标题 | 收到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杭州新德予以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杭州新德因未经许可生产危险化学品四甲基氢氧化铵。 |
批复内容 | 对杭州新德依法从轻进行行政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4,436元和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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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9-01 |
标题 | 收到(石化)安监管罚[2015]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
文件批号 | (石化)安监管罚[2015]004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9月,由于宁波大地在危险物处置过程中,一台高热值危险废液罐发生爆炸,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液体危险废料投料区部分工艺设备、管线损毁,投料区的砖混结构部分受损开裂,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 |
批复内容 | 对该公司作出罚款贰拾柒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理人 | 宁波市镇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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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6-13 |
标题 | 收到明水县国土资源局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6月3日,明水高能因未经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擅自占地,构成违法占地行为。 |
批复内容 | 被明水县国土资源局处以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明水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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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6-01 |
标题 | 收到建德市环境保护局对杭州新德予以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6月,杭州新德因标排口水样COD浓度及悬浮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被建德市环境保护局处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6,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建德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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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2-03 |
标题 | 柯朋收到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2014)鄂下陆刑初字第0016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2014]鄂下陆刑初字第00161号 |
批复原因 | 柯朋犯污染环境罪 |
批复内容 | 被单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处理人 |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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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9-17 |
标题 | 收到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对桂林高能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4年8月27日,桂林高能因受当地村民的阻挠,开始停产,9月11日下午恢复正常生产,停产期间积压了120吨医疗废物,桂林高能采取应急处置,需转移80吨到柳州处置,由于运输公司暂时未能提供大吨位的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桂林高能租赁其他无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车辆分别于2014年9月13日、15日、17日转运三车共29.5吨医疗废物至柳州处置。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该规定,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桂林高能实施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处理人 |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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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5-01 |
标题 | 收到(石化)安监管罚[2014]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石化)安监管罚[2014]001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5月,由于宁波大地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
批复内容 | 对该公司作出罚款柒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理人 | 宁波市镇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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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2-01 |
标题 | 收到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下发镇环罚字[2014]第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
文件批号 | 镇环罚字[2014]第52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2月,由于宁波大地通过潜水泵将雨水收集池边阀门井中超标废水排入厂外雨水管网,导致潜水泵排出的水超过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
批复内容 | 对该公司作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罚款叁万柒仟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理人 | 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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